真覺緣體 wrote:感謝你的質疑是...(恕刪) 所以意思是你們是有錢人買這種刀子只是有品味收藏路人看到也知道你們只是拍照沒有特別用途?的確用""上萬元""的刀子行兇確實是浪費所以你可以去公開場合亮出來反上大家都知道?
白巾 wrote:所以意思是你們是有錢...(恕刪) 哈我們絕非是有錢人閣下是對有錢人十份痛惡?還是習慣性的替人戴帽子?我是偏好玩手電筒的那位施大哥甚至有把踢昏你的瑞士刀我們都是很低調的不然當時大庭廣眾之下肯定會引起騷動當下如果有像閣下一般的正義人士也一定會報警處理玩刀算是小眾主要是在於觀賞刀具製作的精細程度閣下可以到大海看看上週日我還看到有位老先生到大海選購自動刀原本有兩把上萬元的刀卻因為無法捨其一而兩把都買我是不懂刀但在專業的人士眼中刀是藝術
真覺緣體 wrote:哈我們絕非是有錢人閣下是對有錢人十份痛惡?還是習慣性的替人戴帽子?..(恕刪) 我對有錢人痛惡?你的回應說上萬元的刀用來行兇是浪費這是啥? 給人什麼感覺況且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5條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刀械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 於夜間犯之者。二 於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犯之者。三 結夥犯之者。01人這麼多這樣公開對你不利吧
真覺緣體 wrote:閣下真詭異請查一下什麼是(犯之者)閣下是受了什麼刺激呢?在這裡說出來會比較好一點喔...(恕刪) 一句話公開場合亮刀對不對就這樣不要說太多不要說上萬元的刀不會用來行兇之類的不要轉移話題啦什麼受了刺激你這樣做就不對是你受到刺激吧你有看過有人電槍 瓦斯槍 開箱文在公共場合拍照嗎還好意思說在動物園裡拍照
白巾 wrote:一句話公開場合亮刀對...(恕刪) 閣下生氣了嗎?根據閣下所傳達的法律在公眾場所使用刀械犯罪者才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亮刀?重申一次玩刀的人都很低調的不可能大剌剌的拿著刀揮舞頂多拿刀削紙試驗刀的鋒利閣下的偏見需要有些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