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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契約如有這6字小心合約到期還扣錢 (知名健身房的契約中疑似暗藏違法條款)


有簽約購買健身房會員的民眾可能要留心了,現在有網友踢爆知名健身房的契約中疑似暗藏違法條款。

網友張元植在自己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去年在「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天母店購買一年的會員,當時業務人員的解釋是「如果在一年之內要解約,就違約要付違約金。一年過後如果要解約的話要主動提出,否則視同續約」。結果他在今年打算解約時,參照合約與法規《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赫然發現World Gym理應在合約到期前一個月通知詢問是否有續約意願,如有意願則必須以書面方式續約,並非是「默不吭聲,就這樣繼續默默扣我的錢」。

所以日前他前往World Gym天母店要求解約、找到天母店的客服經理,客服經理首先就對張元植表示「合約上寫的12個月並非合約的起迄日」而是「以月為單位得優惠價錢」。不過張元植根本不懂是什麼意思,直看到合約上寫著「最低使用期間」,同樣也是被認定違法的。最後客服經理也疑似惱羞,直接回覆「她代表公司表示,這筆錢是不會退我的」,讓張元植最後說「那,我就去跑訴訟程序看看法官會怎麼判囉~~~」。

這篇文章流傳到PTT後,許多網友留言表示「記得有協商或跑訴訟程序都要回報一下」、「google一下超多案例」、「這問題消基會早就警告過了只是不了了之」、「直接跟他說法院見就好了」、「這間健身房早就名聲響亮」。而牙醫史書華也在臉書上分享這篇文章表示「我自己的親身經歷,開幕前跟我說之後有沙袋等設備,結果開幕好幾個月都沒有,問裡面的人員一下說之後會裝、一下說本來就沒有,一怒想要退會員,就有經理跑出來說退會還要費用6000元,合約上面有寫明,不繳不能退,說要告我違約要走法律途徑。」(蘋果日報- 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5-11-04 7:20 發佈
最低使用期間就跟電信業者的合約不是一樣嗎?
綁兩年約到其後還是繼續使用….
只能說消費者應該要自己看清楚以及弄懂合約在簽約才是

mendml wrote:
最低使用期間就跟電...(恕刪)


電信費是月結... 健身房會員費是預付...

那個十年存續期限, 看似問題不大, 但當你要去退會時, 你就知道了

網友案例..

我的合約到期, 在到期日前兩天, 打電話談退會, 他跟我說要提前十天才行,
我想想, 好吧, 摸摸鼻子, 多用一個月, 就跟他確認是否到下個月, 他們的人居然說不是
而是下下個月, 也就是我還要再多付兩個月的會費, 真是有夠誇張

但我就是因為用不到才要退會的

蘋果日報案例..

預繳健身月費 解約拒退
業者稱可延長使用 消保官:應退還

World Gym健身俱樂部會員與業者簽署一份存續10年的合約,入會時業者先收取最後一個月月費1988元,但會員使用一年多後決定解約,要求業者退還預繳的最末月月費,業者卻稱僅可延長使用一個月,無法退費。對此,World Gym健身俱樂部表示,最末月月費是提供會員合約終止後的運動時間,針對此案會協助退費。消保官指出,業者規定不合理,應退還消費者未使用的末月月費。

台北何小姐表示,2013年7月16日花費5864元加入World Gym健身俱樂部台北101店會員,費用包含入會費用1888元、第一個月與最末月共兩個月的月費3976元,約定每月16日業者收取下月月費1988元。

何小姐說,2014年11月4日因個人因素辦理解約,並要求退還已預付的最後一個月月費1988元卻遭拒,業者稱只能延長她的會員期限一個月,使用至2014年12月16日,讓她不能接受,「就是不想用才解約,還要我多運動一個月,根本不合理!」
過幾年要解約時,忘了簽約當時已預繳最後一個月費用,所以WG解約要2個月前提出, 切記切記!這也是糾紛第2名,第1名就是...

PT課程退費!!

大龍炮 wrote:
過幾年要解約時,忘...(恕刪)

所以簽約的時候業務都會提醒這些事項阿
包含教練課的退費機制也都會說(個人經驗)
World Gym 客訴案1年破百件

2014年03月14日

【方佳怡╱新北報導】知名連鎖健身俱樂部「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爭議多,新北市消保官昨公布,去年該公司遭投訴多達一百一十四件,爭議前三名分別為「雙方對合約條款解讀與認知不同」、再者為「會籍移轉或保留」及「個人教練課程」等。消保官提醒,該公司契約內容中英文雜、十年會員合約字體也小到不行,呼籲看清楚再簽名避免糾紛。

新北消保官統計,去年度世界健身中心投訴多達一百一十四件,包括一名女子砸四萬元在World Gym板橋店上課,因個人教練調其他分店無法授課,課程還未開始欲解約,遭業者強收兩筆契約違約金,僅能拿回兩萬六千元憤而申訴,業者堅持須按約賠償,協商並未成立。
消保官陳世欽說,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透過街頭發放免費試用券攬客,但契約內以「未使用健身器材才能解約,免付違約金」、或合約內「十年會員約」字體小到不行,導致雙方對合約認知不同糾紛不斷,他提醒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至少三日,契約中未明定且業務員口頭承諾事項,應白紙黑色寫清楚。

世界健身中心總公司昨表示,已收到新北市府報告,並將降低會員糾紛列為今年度重要目標,但強調World Gym去年在新北新增四家大型健身中心,共招收兩萬五千名會員,其中計有一百十四件客訴案,比例不高,同時也開通一條會員服務熱線,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說真的,如果要簽約前有仔細想過,合約書也有看過的話就不會有這糾紛了,我身邊有兩個加入會員之後多花了6000解約,原因很簡單就是一頭熱,然後說沒時間,與其繼續繳還不如忍痛退掉。

個人是覺得,世界健身還可以啦,器材不是頂級的,不過也堪用,還可以去大教室上免費課程,我是挑公司附近的點,下班過去,動個一小時左右,一個星期大約3次,以月費一千出頭我是覺得還不錯,大教室我只有挑BODY COMBAT跟BODY PUMP,運動完還可以蒸氣室坐一下洗個澡再回家,。

重點就是簽名前一定要想清楚
Robert Y wrote:
有簽約購買健身房會...(恕刪)
他們家不是一直都惡名昭彰嗎...
不知道為什麼還有那麼多據點

fer50 wrote:
說真的,如果要簽約...(恕刪)

認同~WG好處就是據點多,真的要運動根本不會沒時間。
就像大大說的,很多人就是一頭熱,簽約之後熱度消了要解約再來怪WG合約不通人情什麼的。
但說真的要解約還不如認真運動把合約走完

Bell Robinson wrote:
他們家不是一直都惡...(恕刪)


據點多就代表有需求啊,比起你說惡名昭彰
個人覺得以訛傳訛的成分還比較高
多少人連去都沒去過就在網路跟風謾罵造謠的?
個人在wg運動今年第三年從來沒遇過那麼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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