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退會前,我的教練換了4個(離職、結婚、出車禍、生小孩)
然後新教練....器材還沒我熟(還教錯)
只會課堂後一直哀要再買課
當我明確表示絕不再買後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完全沒教練要約課...整個約課群組,教練全跑光
然後9堂課放到我退會,
所以可以用 消保法
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第 8 條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
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
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第七條之企
業經營者。
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買課不給契約書)
第 12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建議版主 拿這幾條 找消保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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