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抱著"反正試用又不用錢"的心態去.
業務也是要業績的,他的業績不到隨時都可能被踢出公司,立場換成是自己,你是業務的話,你當然希望每位來參觀的客人都能跟你簽約.但是我覺得你是被業務小姐的美色給迷惑了吧,不然本來不是就只是去參觀參觀的嗎?= =
以我來說,無論去百貨公司還是普通的小店,我秉持一貫的原則,不買就不試用試穿,不需要貪那種小便宜,每樣東西都會折舊,你今天試穿了覺得很漂亮,卻不跟人家買(因為打從心底就只是單純來看看),這樣的心態不是很好笑?
我從世界的臨時會員(只加入三個月)到現在已經加入五年,現在還有另外一間的會籍,我覺得花錢運動讓我感覺很快樂,所以值得,我也幫我的業務介紹很多朋友加入,其中一個原因是我的業務很老實,還有就是運動對身體很好.
我覺得會有那麼多合約糾紛,消費者自己也要負責,你不想運動幹嘛跑去參觀,然後又意志不堅的被說服加入,之後越想越不對,我就不喜歡運動吼~之類的,然後翻開合約發現違約要賠錢,去找消基會好了~找了之後我就拿的回我的錢??拜託,簽約前麻煩可以把約看清楚再簽嗎?簽約有疑問不是可以提出來?為啥傻傻的簽了名卻不知道合約寫了啥?甚至真的找不到理由落跑,叫他拿合約來,隨便看個幾條,跟業務說這不合理,我不簽了!這有那麼困難嗎?
之前去過和平西路的全真健身中心
跟你的糟遇都差不多~等了五分鐘業務才出現
且當初只是電話告知可以去拿體驗券
然後看完整個樓層設備介紹後
就開始講費用,我就說先體驗再說
之後另一位業務、經理、教練..
分別過來要給我洗腦加入會員
我只是想說先給我體驗幾天..滿意我再報名
但他們就像鬼打牆..一直要我刷卡加入會員
不過最後我還是選擇world gym
因為就在我家樓下..去SPA也很划算
放棄義大利羊皇,轉戰VESPA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網址: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48
自稱全球第四大品牌的國際連鎖企業「世界健身中心(以下稱World Gym)」,2001年登陸台灣,迄今全台共有22個分店,遍布北市、新北、桃園、新竹、台南與高雄等地,擁有為數不少的會員。
只是,大型企業不等於消費者就享有比較充分的交易保障。單以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的統計來看,近2年來該局所受理的消費申訴案件中,World Gym退費爭議有58件,約佔所有退費爭議的1/4!申訴內容的主要爭議點在於消費者中途欲解除契約時,遭業者拒絕退費,業者並於定型化契約中,直接記載「不得轉讓(會籍)及退費」。
2011年7月,新北市政府消保官以該業者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為由,要求業者修改契約中「不得轉讓(會籍)及退費」的規定,World Gym卻置之不理,消保官乃針對該業者開罰6萬元。業者不服裁罰提出訴願敗訴,竟又於2012年11月間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訴訟,主張北市、新北、新竹市三地的消保官「不得再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稱消保法)要求改善定型化契約條款、也不准開罰」!
消基會聽聞此一事件,感到相當憤怒與錯愕,World Gym不僅漠視公權力、藉預防性訴訟規避政府單位的查處,其企圖繼續以不平等、違反《消保法》的條款宰割消費者的心態,亦讓消基會無法接受!
*消基會亦受理多起World Gym申訴案,消費者當心!
不僅是各縣市的消保官接獲多起World Gym的爭議案件,消基會近年來也受理不少該業者的書面申訴案(數量請見下表)。主要申訴的案型大致包括:銷售人員不實告知契約內容或行銷手法不當、國內刷卡付費境外結帳不主動告知有手續費、解約條件嚴苛(如懷孕、傷病、遷居等仍無法解約)、消費者終止契約時違約金過高、無法轉讓會籍等。
由於業者態度惡劣、善後情形不良,已有數起案件被消基會公布於「消保牧場」之「黑牛區-屢勸屢犯型」或「蠻牛區-明顯違反法令經本會要求改善仍未善意解決」,顯示World Gym的惡質行徑絕非單一事件。(可參閱消基會官方網站: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910.aspx)
在以上的申訴類型中,除了消費者解約退費被刁難的案情之外,消基會對於World Gym於消費者刷卡支付會費時採取「境外結帳」、而向消費者收取手續費的作法也相當不能認同。2011年間,一名消費者向消基會申訴表示,於加入會員時刷卡支付會員費3,500元與個人教練課程12堂17,856元。待收到信用卡帳單時發現多了兩筆手續費總計278元,且註明為「國外交易結匯」,消費者相當疑惑,明明是在國內刷卡怎會變成國外結匯?且業者並未事前告知會產生該筆費用,讓消費者對業者的經營態度非常不滿。
經消基會介入瞭解後,業者表示由於公司為跨國企業,如消費者以信用卡交易,則均由境外機構處理、手續費為銀行收取,願意退費給消費者。消基會認為,無論是否為跨國企業,既然來到台灣經營台灣市場,就應該提供消費者符合一般現況的交易環境,難道只要是消費者在國內前往國際品牌商家刷卡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就要變成國外結匯嗎?相信沒有這種道理存在,且業者竟未於消費者交易前告知上述情況,銷售手法堪稱惡劣!若消費者沒有留意到該筆帳款的明細或不敢向業者據理力爭,就白白被剝了一層皮!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務必當心,若曾被業者收取該筆國外結匯手續費,應立即向業者反應要求退款。
結論: 這種欺負消費者的商家請唾棄~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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