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重新簽合約三年,現在水溫又開始高到41度,本來其他區的39.5跟新莊比就是低一些,心裡常嘀咕是不是那只溫度計是假的?換成是電子的溫度計不行嗎?這樣溫度可以很明顯控制,我覺得這樣抱怨下去,我應該可以去消費者基金會控告了
5899eunice wrote:我覺得這樣抱怨下去,我應該可以去消費者基金會控告了 有消費問題請去找有公權力的消保官幫忙不要去增加財團法人消基會的困擾...還控告哩該找客服的是還是找客服比較好甚麼事都要浪費社會資源會讓人家誤以為消費者素質低落喔
5899eunice wrote:去年重新簽合約三年,(恕刪) 我猜po在這裡是故意想吸引官方的人來回應處理你的問題吧,不過這問題有點雞蛋裡面挑骨頭了,說實在的現場直接與員工反映搞不好都還比較快獲得解決
5899eunice wrote:去年重新簽合約三年,(恕刪) 您好,目前SPA池水溫公司皆全台統一為39±1℃,針對您所反映的水溫異常問題,我們有呈報公司及相關部門進行瞭解,但當天並未接獲任何會員反映,若您未來有遇到類似情形,建議您可利用男女賓內設置的緊急電話向人員反映,人員會在當下協助確認及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