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在台灣長期以來一直備受爭議,
剛剛終於找到禁止的法源依據
下次看到有人下水獵魚就可以告官處理了
<漁業法>
第六條
凡欲在公共水域及與公共水域相連之非公共水域經營漁業者,應經主管機
關核准並取得漁業證照後,始得為之。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從事潛水活動者,除應遵守第八條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應於活動水域中設置潛水活動旗幟,並應攜帶潛水標位浮標(浮力袋)。
二 從事水肺潛水活動者,應有熟悉潛水區域之國內或國外潛水機構發給潛水能力證明資格人員陪同。
三 不得攜帶魚槍射魚及採捕海域生物。
參考: 全國法規資料庫
當我們在窮鄉僻壤,,看到一些年紀大的阿婆阿伯們,,在路邊販賣一些野菜山產等,,很多人會有惻隱之心,,也有部分人會購買,,然而海邊生活的人不也是如此,,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曾經我也潛水打魚,,現在也收起魚槍,,帶著網袋到海裡清理廢棄物,,然而在東北角夏天見到一些年長採集石花菜的長輩,,我又有了不一樣的想法,,他們真的是為了生活才往海裡跑的..
基隆的坎仔頂的漁獲市場裡,,看到的是辛苦工作的人們,,沒有他們,,餐廳裡的海鮮哪裡找??
其中不乏年長的阿婆阿伯在其中販賣,,換個角度,,如果這些是你的親人,,對於老人家三更半夜在外辛苦賺錢,,也不至於怪罪在這些魚販身上了..
我的潛水教練給我觀念是..不濫殺無辜,,真的要潛水漁獵,,你要確定這些魚獲能成為你的食物,,不是打爽的..
反觀釣魚的人,,經常是把下雜魚類丟棄在岸邊,,這是一種殘害生命的方式..
每個人對待海洋的方式不同,,很多人是去釣魚衝浪潛水,,是生活中"玩樂"..
如果這些住在海邊的人,,他們也有能力"玩樂",,我想他們也不至於想要在海岸邊捕魚,,能到外海去捕獲大量的洄游姓魚類,,他們為什麼不去呢??船不夠大,,漁具不夠,,因為他們的生活也是困苦的..
真正危害地球的,,絕對不是這些漁民或是潛水漁獵人士,,擁有一間帝寶的人,,他絕不會去海裡打魚維生,,有錢有閒的話,,我相信那些近海捕魚的漁民,,他們也會潛水玩樂的..
保護區禁獵禁漁,絕對有助於漁業發展,因為提供了小魚在珊瑚礁中生長以及大魚喘息產卵的環境
未來才會有上得了餐盤的大魚(游出保護區這些魚就自己顧性命了)
歐美的潛水獵魚是歸類在"運動",甚至是極限運動的一種
出海浮潛打迴游魚,這種正面對決的勇氣和力量會讓人更敬佩大自然和生命,
請問,穿著名牌潛水裝備,背著氣瓶拿著魚槍,卻連潛水要求的中性浮力都做不好,只敢在觀光休閒區域"遊獵",有什麼運動精神嗎?
只是讓人看了覺得很low而已!
或是趁你睡覺睡得超熟時,一槍打死你,
不然就是一群人圍礁石來,堵住生路,一個個槍決,
這是屠殺,根本不公平!
如果不是為了溫飽,為什麼要去背負這種"業"?
為了消遣炫耀,打魚上來分享給親朋好友看似慷慨,卻一邊吃一邊抱怨自己健檢膽固醇太高,痛風又發作?
即使是打上來的魚成了你的生命,但卻吃得過多害了你的生命?被吃到肚子裡的魚成了過多的廢物,魚兒何辜?
p.s.拿著單眼,中性浮力一樣爛,為了拍照壓死一堆珊瑚的也是一樣low
p.p.s.擁有一間帝寶,沒事只想吃些珊瑚礁魚,還要越大隻越好,然後只吃什麼魚臉頰下巴的,那種自認為在食物鏈經濟鏈供應最頂端的傢伙,然後再去買贖罪券? 我已經沒有形容詞可以形容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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