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 想到我的碳纖漁叉 不知跑去哪裡了 ?上週末去福連 浮潛 就見兩人 上岸 採集袋一大包心想 阿都被你挖光了 還看啥堤邊 大大的禁止告示牌 是裝假的 ? 有誰理它 ??打漁 與 釣魚 有差嗎 ?近海裡 一堆 沉底網 ??所以我浮潛時 , 刀一定帶。
不太懂 現在社會真的還需要去自己用魚槍射魚??除了外島居民之外 大部份拿魚槍的根本只是打爽的吧??說魚槍打得沒漁船抓得多的就好像貪污的官說 我才A一百 你應該去抓A一百萬的啊抓我這一百哪有差想變成像東南亞那樣的潛水勝地就應該大小罪皆舉才對啊不然哪有機會??
Beast0515 wrote:不太懂 現在社會真的還需要去自己用魚槍射魚??除了外島居民之外 大部份拿魚槍的根本只是打爽的吧??說魚槍打得沒漁船抓得多的就好像貪污的官說 我才A一百 你應該去抓A一百萬的啊抓我這一百哪有差 很多臺灣人不都是這樣嗎?『只要我高興就好,別人的死活與我無關』可悲...........
2016年3月16日, 已廢除了第17條第2及第3項, 所以使用魚槍潛水打魚是合法的! 請尊重別人的合法權益! 如有需要, 請參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24 截圖於1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