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維修站打電話給我才知道的,
Sony 對於這個產品的態度,
保固過後如果故障,是無法維修的,
只能打7折左右(1680)賣你一支新的,
舊的無法維修,所以請直接丟進垃圾桶,
像這樣的保固政策,我覺得應該明文寫在新商品包裝明顯處,
看看還有沒有人會買這種垃圾(過保後隨時會變身垃圾)。
本來也算 SONY 愛用者,
a相機,SONY/ZEISS鏡頭,VAIO筆電等,
相較最近 Philips 電動牙刷故障的優良售後服務品質,
我認定 SONY 已成為二流~三流的品牌了,爛。
以公平交易或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看,
W273 包裝盒上應該要有"拋棄式產品"或"過保無法維修"等警示標語,
以免消費者誤判上當,
下周我會連絡消基會處理。
oyang wrote:
請注意是根本不修,...(恕刪)
我也不是沒買就亂評論

1.從來沒有寫到:我覺得1680的換新維修價合理
原文是...
覺得合理就繳錢維修換支新的
不合理就找外面的修看看囉
請問是哪個部分讓您認為我覺得1680合理?
我只是提出決策方法而已
2.問題好像出在"過保"後的換新價格讓樓主不滿意
現在哪項電子產品有標示"過保後"的維修價格!?或是不能維修,只能貼錢換新
sony不是保固內維修刁難(保固內他就直接換新的給我,前面也有人這樣)
而是"過保"後的維修換新價1680沒有標示在外盒上
總結一下,台灣索尼原廠公司貨已經在外盒上明顯標示保固12+6個月
借用一下版友開箱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47&t=3808374
如果保固內沒有幫你修到好 心情不好爆氣是很正常的
報到消基會也是很正確的動作
但是如果是超過保固期的話 原廠的維修換新價就是如此
其實我也希望消基會可以通過這項
以後外盒必須標示過保的維修價 最好是每項零件都有
這樣以後買任何3C產品就更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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