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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以訛傳訛的"""救人"""迷思

BillSa wrote:
開放水域的定義只限定海水浴場嗎???
因為我一直以為包括瀑布,深潭,河水,島礁,珊瑚礁海域。...(恕刪)


如樓主字面所提,簡單來說游泳池以外大概都是…
除非像台東活水湖、日月潭,這種算大型封閉水域。
除非辦活動(台東活水湖視情況開放),否則一律立牌禁止下水。

也如樓主貼文,這些禁止全無罰則(海及特定場所除外)。
不理告示就下去也是所在多有。
偏偏很慘的是出事後,家屬就是告主管單位,下場就是到處都是沒效力的告示牌。

要等死了人,政府才願意去加強相關措施。
立了牌沒人理,立法院又不願得罪民眾設立罰則。
因為罰則設下去,一堆靠水域吃飯的人統統要失業。

就像墾丁水上活動一樣,幾乎都是不合規定的。

但規定卻沒有被執行,業者為了賺錢更不會向遊客傳達、宣導危險性。

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每每都覺得自己不會是倒楣的那個。

不立牌出事,要主管單位生錢出來賠。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好言相勸無用,那就只能惡言相向。

扯點題外話。
就像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
但殺人這件事卻不會因為依法死刑而消失。

立警告牌也是。
告誡別人別下水,總比「注意安全」這種不負責任的廢言、幹話有用。
就像前面回覆寫過的,大人能夠自主負責。

但小孩不行。
即便大人能夠自主負責,講句不客氣的話。

死人能夠負什麼責?

難過的還是家屬。
玩溪潭河,冒生命危險是個人選擇。
也是個人自由。

但拜託…
意外發生時,最倒楣的是救難人員要冒生命危險去救去撈。
救難人員也是有一家老小要養,不要以為自己的決定不會連累到別人陪葬。

最王八蛋的是這種救難工作薪水低,工時長。
其中還有不少是「無償」的義工,卻得扛起與報酬不相符的責任。

無人看管的水域,真的不要輕易下水。
菜麗高色紫 wrote:
如樓主字面所提,簡...(恕刪)

紫兄,非常謝謝您用如此多的文章和我交流,我也知道您的用心是要大家玩水平安。

我也有這樣的熱心,但我是在現場表現出來雞婆個性。

有一年我去一個瀑布深潭,那是在颱風過後超過一週左右,上面一看有些改變,下去看地形原來平均5,6公尺以上的深度,變淺了,不到2公尺。

過了一會兒,頭上二樓半的岩石出現了兩名年輕人,一出現就已經穿泳褲,泳鏡,一股勁就要跳水,哇卡,當然大聲大動作喊卡。。。讓他們知道水變淺了。

個人以為不是專業,小人物一樣可以在關鍵必要時救人一命,要救人還是可遇不可求,過25年經驗只有兩次。。。

但我不建議其他人下去救,我又不知道你是什麼人。

另外人不是我帶去,不知從那裏來,也沒看到我在下面,不是我吸引來的喔。

這就是紫兄和我,看法不同點。

在此向辛苦消防隊和義消致敬,其實有時也有想要去接受溺水救生訓練。哈。。。

我很喜歡和你打字交流,雖然意見不同,我還是過我的日子。
BillSa wrote:
而救人的被溺水的抱在...(恕刪)


請問,如果在溪邊時忽然遇到上游出大水,但人跑不掉被水沖了,像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自救?

因為我曾遇過出大水,運氣好順便逃上岸,所以想知道萬一被水仲時要怎麼自救。
幸福很簡單 wrote:
請問,如果在溪邊時...(恕刪)

幸福兄,您好:
只好有拜有保庇,但個人有非常的原則,所以超過25年,都沒遇過山洪暴發。

小時候在溪裏和阿嬤摸蜆仔,有嬤有講:看到溪水變濁,有雜物漂來,馬上什麼東西都不要拿,往岸上高處跑,

或是看後山一片黑,好像下起大雨,就要起身收拾東西,開始走人。

可是長大後,發現阿嬤的話也太險了些。

加上兩個兒女都跟我一起跑,絕對以安全為第一。所以:
1. 在氣象網站作足功課:收集當地雨量圖5天,紅色過5天後才去玩,黃色3天,綠色1天,藍色不管,但紫色7天後。去海看潮汐圖和有沒有長浪。現在科學很發達,可預防去那作白工,去了根本不能下去。

2. 台灣山區是夏季午後雷陣雨形態,所以幾乎早上6-7點就到目的地,中午12點準備收工回家,順便吃在地美食。也免得小孩貪玩,玩不夠還要玩,會發生父子戰爭。

3. 幾乎不在主流玩水,而在支流:主流深入山區,甚至50公里遠以上,有眾多的支流,又有山勢的遮掩,根本看不到上游發生啥事,什麼狀況。

但支流不一樣,往往抬頭一看就看到不遠處的山頂,有沒有下雨一目了然。

但有一條主流瀑布會去,但選在11,12 月後去,這瀑布太美,但雨季時太險,選在枯水期去。

4.絕對不要貪玩,留得青山在,才是:
看多了海溪,會有一個有一個水象好不好的標準,不行就走人,絕對不貪戀。走回頭順便好心作功德,問候要去的人,表示:哎!今天水很大,所以危險要走人,帶給對方消息(但不是警告),誰會接受呀,作好事勝過燒好香。

不好意思,在這樣的原則下,我連洪水都很難看見,連在山區遇雨也很少,不良天候都躲在家裏,實在沒有對抗山洪的經驗。


這是一整天的雨量圖,紫7紅5黃3綠1藍0

以茂林,三地門山區為例,打X是主流,其上游支流很多,有些很遠,最好不要選,除非是來泛舟。

而打勾就是較好地點,源頭的山頭有雲沒雲,有雨沒雨才離3.8公里,看得清清楚楚,不會發生上游下大雨,山洪暴發了,而在主流的中游的你 渾然不知,大禍要臨頭了。
明天要去深水賞魚囉,祝各位週末親水快樂。

自然水超清超棒,魚蝦保育良好, 日本禿頭鯊算很大隻,很多長成成魚色,原住民的烤肉,竹筒飯真是棒,台灣真的很美。




另外也和同好們談了救人的事,內容的事不說。
但有一點反應一下:因為網路上太離譜,就是去救溺水者,把他"""打昏"""後再拖救,網路上這點被幹譙到不行。

啊你是要出手多重???要打多少次???
啊每個溺水者都不一樣,青壯老幼承受能力不一樣,打給昏,還沒救,萬一先打死人,講瘋話!
別人看來到底去救人?打人?還是殺人?
要打昏的,才有辨法救人,幹嗎去救人。

理性的想一想,網上的方式有些方式是離譜。。。


BillSa,

當時我朋友應該不會游泳,
我問他為什麼不放手,
他說"他覺得只要手拉著繩索,就不會沉下去,放手不知道會怎麼樣,不敢放手!",
穿救生衣耶!
下得去才有X吧!
我想可能跟太過緊張有關,
完全失去了判斷能力,

我要表達的是,
人的想法真的百百種,
千奇百怪不足為奇,
被溺者抱住了,
下潛自救我也認為可行,
但還是建議離溺者遠一點,
在水底若無法可以掙脫溺者,
那就麻煩了。

lpps_tw wrote:
BillSa,當時...(恕刪)


謝謝,
每個人經歷不同,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作法和想法。

我當然有我再過幾年就三十年的野戰經驗和想法。

一樣沒變的作法,有器材絕對用器材相助。

來不及有器材援助時,看情況相助,有能力幫盡量幫。

事情處理方式很簡單,和那對美籍情侶一樣。


來自民視。
https://tw.mobi.yahoo.com/news/%E5%88%A5%E4%B8%8B%E6%B0%B4%E6%95%91%E4%BA%BA-%E6%95%99%E6%8E%88%E6%9B%9D%E6%BA%BA%E6%B0%B4%E6%95%91%E5%91%BD%E5%8E%9F%E5%89%87-053012400.html專家的建議

有一段寶貴的救人被纏住旳脫困法。

。。。千萬不要獨自下水去救。但若是下水去救被溺水者往下拉該怎麼辦?余家斌提醒,這時候就憋氣往下沉,而溺水者一定會想往上游,這時對方就會鬆開,救人者就可以脫困。。。





我的實戰經驗和專家的說法是一樣的。

只要有溺水者敢抱我,他就要和我一起自由潛水了,可是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溺水者是為了呼吸,不是為潛水而拉人,壓人。

網友路太多亂七八糟,沒經過真實驗證的東西了。。。如果抱著跟你潛,那一定已經會水中閉氣,而且還沒嗆到水才會抱著下潛。。。

台灣的親水環境好好經營規劃,很適合發展成歐美觀光客最愛的陽光,沙灘,水的環境,給歐美人有些Adventure的感覺,觀光將可能成為台灣一大產業之一。

可是要改變,要從台灣人民的心改變,不能到處都是親水萬禁牌,一堆要玩水就到游泳池的“““台式”””觀念。




給人民獨立自主的思想,就像國外很多十字路由4 Stops和主幹支幹的Yield Sign組成,而不是全由的紅綠燈組成,交通效率將大大提升,但沒人民守法素質提高,思想進步就無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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