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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淑薇退賽事件癥結點疑問

(有興趣的大大們請看完一樓本文後, 再去看我在81樓的回文.這樣會比較完整. 感謝)
剛剛看到有人貼出謝淑薇八月一日的臉書文章寫道: "里約奧運會我們從來沒有報名雙打項目", "網協自己報名雙打".
這點我感到訝異. 因為謝淑薇抗議的癥結點不就是2016網協奧運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中少了以下這條:
同時入圍單雙打兩項者, 以入圍項目中的最高排名者優先指定教練人選.
意思是同時參加單雙打兩項者比只參加一項的選手可以優先指定教練.

現在很多的報導和討論都已經失焦了. 國家照顧選手的問題, 錢的問題,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問題等等雖然都值得拿來討論, 但這些不是謝淑薇這次提出抗議的初衷.

回到2016網協奧運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的問題本身. 我的疑問如下:
1. 若謝淑薇本人根本沒有報名雙打項目, 那就和修改的教練遴選制度無關. 那為何提出抗議? 因為以其它無修改的規則來看謝淑薇無法優先指定教練.

以2016年遴選的時間點來看, 排名狀況為謝淑薇單打72, 雙打50. 詹詠然雙打5, 詹皓晴雙打6,莊佳容雙打39, 盧彥勳單打79. 因此詹詠然排名第一, 以詹詠然優先指定教練. 第二張教練證則以男女公平原則發給盧彥勳.

所以, 是不是謝淑薇認為參加單雙打就可以優先指定教練, 即便不是自己的意願也默認了. 等到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才拿出來指控說"我們從來沒有報名雙打項目. 是網協自己報名雙打"?

2.八月一日的謝淑薇臉書文章中還提到"偷改教練制度". 回到第一項疑問, 若她本來就不想參加雙打那改不改有差別嗎?

而"偷改"二字是很嚴厲的指控, 意即為了排除謝淑薇獨厚其它對象. 但我們從網路上找得到的公文來看, 這項規則的修改可以追溯到一年以前. 以那時的排名來看是對謝淑薇有利的. 而且有誰能夠預測一年後的排名狀況?

謝淑薇既然提出"偷改教練制度"這麼嚴厲的指控, 那麼就應該附上偷改的證據才是.

所以問題的癥結點在2016年的教練遴選制度是什麼時候公佈的? 有沒有偷改的事實?
有文章說明網協等相關單位所說的公佈時間不對, 而謝淑薇也說沒看到網協所發的E-Mail. 那麼網協應該拿出E-Mail的寄件附本以及相關文件來證明誰對誰錯.


我個人的感想是:
謝淑薇可以對拍桌的蔡賜爵表達不滿, 甚至對國家的制度表達不滿.
但她講出「他不是國家養大的,他是民間養大的,他是職業選手,是為粉絲打球。」
那不禁讓人要問: 那妳為何要答應被國家徵召?
當妳發現網協擅自幫妳報名雙打, 又認為教練制度被偷改, 那妳為何不早點宣佈退出奧運代表隊?


以上為個人淺見. 若有錯誤之處還請各位指正.



謝淑薇退賽事件癥結點疑問
2016-08-06 18:17 發佈
這一次網協可以站的住腳..所以很多人誤認網協是官方代表 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教練規則是奧運前一年多就訂下來的..謝家的說法是以前不是這樣子的規格 如何如何
試問規則不能改變嗎? 又不是萬年憲法.怎不能修訂?
規則比較圖利詹家? 國際比賽誰知道誰的成績好 只能講近年詹家姊妹在雙打成績猛然的進步
.而謝的成績不理想 這能怪誰?

網協的功能是什麼,我不是很清楚,

但我覺得跟選手溝通是最重要的,

如何幫助選手,如何處理選手的問題,

這些應該是早在能出發前,

就應該處理完的事情,

而不是選手要問才知,更何況以前不是這樣,

現在改成這樣,改了之後選手完全不知,

這對選手來說是很大的傷害,

對選手來說比賽是要調整狀況的,

竿子事件真的是最誇張的,我從來沒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

政府是該處理一下這些民間單位了,

我真的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政府要外包給民間單位。



http://www.yourgamercards.net/trophy/2/tonykaiwai.png
網協就是民間單位 成員都是熱愛網球的民間人仕+專業網球選手的一個單位
體育署是官方機構 執行預算 講白一點就是全民運動的單位.體育種類百種 體育署不可能有那樣多的專業人士所以必須跟民間的單位結合
網協把需要的經費提供給體育署參考 體育署在把經費提撥下去不足的部分再由網協去找企業贊助

kaiwaitony wrote:
網協的功能是什麼,...(恕刪)



餅是一定的

多給你 就犧牲到別人

所以 靠成績爭取 很公平啊!!!

aquarise02 wrote:
這一次網協可以站的...(恕刪)


你搞錯了歐 規則是一年前定的 2015年三月定的

但是送體育署被打回來

結果今年2016年3月才又送一次

5月底快6月才通知選手歐

都快比賽了才在那邊改規則
kaiwaitony wrote:
網協的功能是什麼,...(恕刪)

"現在改成這樣,改了之後選手完全不知"
這點我文章中已說:網協應該拿出E-Mail的寄件附本以及相關文件來證明誰對誰錯.

重點是:
1. 謝淑薇知道後為未何不早點棄賽?
2. 說"偷改教練制度", 那證據呢?
3. 謝淑薇既然說"里約奧運會我們從來沒有報名雙打項目". 那有沒有改教練制度她這次都無法指定教練. 這是她態度上自我矛盾的地方.

ykch wrote:
重點是:
1. 謝淑薇知道後為未何不早點棄賽?
2. 說"偷改教練制度", 那證據呢?
3. 謝淑薇既然說"里約奧運會我們從來沒有報名雙打項目". 那有沒有改教練制度她這次都無法指定教練. 這是她態度上自我矛盾的地方.

1.偷修改規則 之前就開過記者會哭杯了

勉強接受p卡去參加奧運

但是哭杯過後網協委員又在fb哭杯她說她成績最爛 p卡應該給莊佳容

所以就決定不打雙打 出發去打奧運單打 要讓網協吃鱉

2.2016年5月底才通知修改辦法 不叫做偷改叫什麼

3.她自身沒報名 協會已經幫他報名了 她也沒有指定教練 只有p卡

因為沒指定教練她就不想參加雙打了 是哭杯過後協會才給他p卡

她勉強接受 結果協會委員又在fb哭杯她才不爽的

就跟奧運副主委拍桌的道理一樣

她就吃軟不吃硬 你越愛哭杯她 她就越不配合
林沉恩 wrote:
1.偷修改規則 之...(恕刪)

了解.

晚通知並不一定等於偷改.這還需要證據. 這是我的主張.

今年的排名莊佳容比謝淑薇好, 把P卡給謝淑薇自然有人會憤憤不平.

那我還真不知謝淑薇哭杯的目的是什麼?

哭杯的人有糖吃, 得了糖還賣乖. 拍桌的行為是在她的"我不是國家養大的...." 那些話之後吧.
那麼以後再遇到這種"吃軟不吃硬"的選手相關單位要怎麼處理?

ykch wrote:
剛剛看到有人貼出謝淑...(恕刪)


1.謝的雙打排名雖然不是很高 但是她是同時取得單雙打資格的選手 是吧?

2.謝是職業選手 有一定實力與成績
單打或許無機會打進8強
但是雙打卻是有機會進4強
同時取得單雙打資格
卻在今年才被告知規則變動 不能選教練 而是由死對頭選教練
這樣 是不是不盡公平?

3.職業選手參加世界大賽 區域性比賽
能有自己長期配合的教練 搭檔 訓練師 復健師 甚至營養師 專業經紀人
去安排賽事賽程 報名 旅程 住宿 三餐 肌力訓練
才能長期保持住良好狀態
也才能去發揮實力
獲得好的名次

4.謝的不滿 是種種因素的結合 非單一問題
也正是許多問題 造成謝無法以最佳狀態去出賽
才會有棄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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