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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職業"選手一定要要政府補助,都已經把它當作職業了,做的好不好要靠自己

MilkTea0509 wrote:
這樣講是沒錯

可是政府都會要求那些職業選手幫忙打奧運打亞運,或者代表國家出去比賽

那大家是不是要說,不是有獎金嗎???

那你們覺得獎金夠嗎???

如果政府從來都沒有要求職業選手幫忙打國家比賽

我上面打的都是廢話...(恕刪)


美國也是要求nba 或MLB 選手打國家隊,他們獎金更少,球員代表國家出國比賽要的是榮耀,要錢,在職業聯賽裏賺,打的越好就越有人贊助,這是很現實的,但這也是職業選手的生態。很少可以靠一戰成名,功成身退,通常只要持續表現好,廠商自然會找上來,當然市場規模也有差,台灣市場小,鮮少廠商願意砸大錢做贊助廣告,反之,美國大陸市場大,所以贊助就比較優沃,以職業選手來說,哪裡錢多就該往哪跑,如台灣籃球員去CBA打球一樣,所以如果大陸有人找,謝妳就快去吧、祝福妳!

simonni wrote:

要國家出錢養運動員,運動員願簽賣身契約嗎?,...(恕刪)




國家出錢養運動員的,說實在我只想得到對岸,但對岸的選手可沒資格說:這比賽很小,我不參加
抱歉,全國運動會都得去比,而且要比好


simonni wrote:
拿到冠軍獎金和代言費按%數入國庫,用來繼續培養下一位運動員


這其實大多數國家的運動協會都是這樣,拿成名選手的錢去培養新選手,但是在台灣,如果協會抽錢的事被媒體爆出來,少不得又是一堆鄉民炮轟協會搶選手的辛苦錢,協會不抽選手的錢,要怎麼運作呢?繼續叫國家全額補助?

hungyuwang wrote:
政府輔助少?每年花在...(恕刪)


政府花錢在運動場上,只要看到運動場那種補丁
你說這種補助的不用心跟不重視~ 甚至讓一個好不容易有成績的選手在這種場地受傷
我就不知道是在害他們還是培養。之前 前義大犀牛球員曼尼說過,小聯盟的球場都比台灣職業的球場好很多
他們的球場是企業建的,我們的球場是政府建的,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比。

或許官員的想法是你們有的用就好,而企業是以賺錢為目的,所以有比較好的設備~
但連像樣的球場都沒有,怎麼辦國際賽,拿的出手嗎?當市長被國際新聞提到的時候,結果是因為球場太爛
而被PO出的時候就很糗。當然這也開拓了讓國際認是台灣的另一種結果,但是是反面的。
在我的認知上...
補助,應該是指從小的培育上
而不是指...已是職業選手的補助
因為目前國內的體育,佔最大的補助就是棒球
從基層到成棒補助有多少?這大家都可以找的到新聞
而其他運動上的經費與補助,想也知道總經費就是那麼多,而大部分都給了振興棒球了
哪其他所有運動所分配到的...會多嗎?

我想該言論,應該是這樣的解釋(這是以個人的理解而論)


而既然已是職業選手,那麼所參賽的賽事上都會有其相對應的獎金
且,也會有其企業贊助或代言(當然,前提是要打到好)
所以,職業選手的補助應該不能向政府索取
除非,是政府要求該選手去代表台灣參與,才有資格
畢竟,該選手所參與的賽事都是以個人名義去參賽
所取得的獎金,也都是個人所得(當然,捐出部分獎金當作振興該運動,這也是選手本人的意願了)


但我想,職業選手就像一般上班族一樣
哪裡薪水比較高,就會想要往哪裡去(工程師也會到美商、日商甚至到內地公司去工作)
只是差別於,大部分的企業贊助職業選手都會需要該選手入籍該國籍
如果問我這樣就會不愛國嗎?我的回覆會是...他也是需要收入吃飯、生活,來從事他最愛的工作
因為,留在台灣會有很好的企業贊助嗎?
不像職棒,受傷了可以在球團裡養傷一樣領著薪水
他受傷了,就沒辦法參與該賽事,也就沒有獎金了(那聘請教練、練球、吃飯、生活經費怎來呢?)
所以我的認知這與愛不愛國沒有關係,只是為了自己的自己的生活去打拼而已,不需要泛政治化

charles0501 wrote:
他們的球場是企業建的,我們的球場是政府建的,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比。...(恕刪)


你的重點在這,所以不用比啊,要怪也要怪企業,但真的能怪嗎?台灣職業運動觀看和消費人口一年多少?有這樣球場很偷笑了。

asdtw wrote:
為甚麼"職業"選手一...(恕刪)


完全同意開版的看法
國家本來就不應該補助職業選手
當然不用給補助阿

但人家要轉藉 你憑什麼阻攔人家

說這樣人才會流失 要極力幫忙跑贊助

要吃又要拿 吃相難不難看

人家也是啤酒商說要贊助 又不是政府

請問你們是在緊張什麼
版主要評論前,"應"該把中文學好再來
職業選手要不要補助,應該是很細節的問題

1.如果"純職業"選手不需要政府補助
那麼政府還有沒有權力在國家級比賽中"免費徵招"這些選手?
甚至拿選手的"會籍"當作強制徵召的籌碼?

2.大多數職業運動是給世界TOP50甚至TOP20以上在玩的(在最高等級賽事奪冠)
以網球來說,世界排名200多夠不夠高?
這個等級只能打ITF未來賽,比賽"總獎金"最高1.5萬美金,單打冠軍也不過拿1千多美金而已
1千多美金夠不夠一場賽事(大約7天)的機票食宿?
範例:陳迪,上週拿西班牙未來賽男單冠軍,世界排名大約200名,下半年預計升級挑戰賽

聯業網球巡迴賽的分級
未來賽 一年420場 總獎金1萬~1.5萬美金 (最低層級職業賽)
挑戰賽 一年115場 總獎金3.5萬~15萬美金 (大約世界排名200以內才有資格)

3.就算政府不直接金錢補助、職業選手不能拿國光獎金,其他支援能不能給?
立法院在2011年6月13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012年3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企業贊助運動員或興建運動設施,可從企業的年度營業額中無上限扣抵,有多少人知道?有多少企業知道?



另外就是很多人似乎沒弄懂職業運動的贊助和代言有什麼不同。

贊助是針對企業LOGO的曝光度
讓LOGO能跟著球員出國比賽而出現在比賽轉播畫面中,達到區域性甚至全球性的宣傳效果。
(不同運動賽事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允許運動員在服裝上"戴上贊助商LOGO")
低成本贊助是在運動員成名之前就從訓練時期開始長期投資,雙方互惠。
高成本贊助是在運動員成名之後才花高價錢買下LOGO權利,價高者得。

代言是等成名之後才花大把鈔票請來拍企業宣傳廣告。

兩個層次差很多。

例如當初宏碁對王建民應該是先贊助後代言 (王建民剛到美國打拼的時候宏碁就開始長期贊助,等王建民19勝的時候改為代言,相對的王建民也有回饋宏碁比較低的代言費)
要政府補助個人!?
那不就是圖利,這是犯罪吧,不能因為個人有什麼成就就一定要去補助吧!
真的要補助,那法源的依據呢,只有不管法律的國家才能這樣幹吧

我認為,真的想去,想要特權,門在哪就請往哪走,沒人會攔你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打算的權利
當然不一定要考慮什麼國家間關係的那種政治問題
因為政治聽起來,本來就是跟選手本身沒關係
選手會覺得沒有關係,是因為選手對這個國家無感
認為這個國家有些不值得,至少相較於他的大好前程,不值得
既然都會這樣想了,就算是離開,也很正常


我不敢說,換做是我,我一定不會
不會不離開這個國家,不會在搭檔嗆我的國家的時候,直接狠扁他
不過,我會的機率應該算高
我的國家關你這個搭檔屁事啊,是在嗆三小的

我記得美國的麥克阿瑟將軍,曾說了這麼一句話
不要問你的國家為你做了什麼,要問你為你的國家做了什麼
國家是我們大家的認知集合體,不認同的,就是認同別人,換國籍沒有犯罪,趕快去吧
國家一定不能幫我們做些什麼,因為事實上還是大家互相為彼此做了些什麼
現在國家這個機器,只是被那些無恥無良的政客跟愚蠢的公務員給搞壞了,所以效能不佳
重點不在國家幹了什麼,是我們容忍這些政客幹了什麼,又讓聘請的員工幹了什麼
想想啊,如果我們的老闆讓我們躺著幹都可以,為何不!


回到主題,如果只考慮到自己的話,以上麥克阿瑟這句話,在個案考量的結果就是放屁
這些只考慮自己的人,檯面上人物很多,不勝枚舉,等著被我們懲罰
印象中,除了政客一直都有以外,以前是還以商人居多
沒想到,現在連平民也是這樣
難道真的是,人不自私天誅地滅嗎?

希望不要越來越多,不然,不知道國力要弱到變成怎樣
難以想像,也不敢想像

有個人成就了不起嗎?
也許對個人而言了不起,但如果對於他人沒有任何作用
那對他人而言沒啥了不起

我對報載說公開要求500萬補助,不屑!
對自己沒信心的人,才會這樣要求別人
錢不會靠自己的實力,在職業競賽中打敗別人賺回來嗎?
為什麼要開口要別人給?怕就這一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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