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超人】 wrote:
請教,
如果,網球參加奧運規則改成,教練的選派不得和選手有五等親關係,那是不是就沒有【利益】的問題 ???..(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061127/3062875/
http://ck101.com/thread-994241-1-1.html
http://www.tennis.org.tw/tennis/news.asp?s=2&gid=3&id=5397
麵包超人兄可以參考之前的教練獎金分配爭議. 現實上是這個層級的台灣女網選手, 多已投入職業賽事, 早有自己的訓練資源和管道, 協會派出的教練, 無法參與選手的訓練, 大多只能處理行政事項, 並不會受到選手的尊重, 引發的問題也不會比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