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家從小就有補助,培養這些運動員,要的當然是長大揚名立萬後能為國家/人民在國際上發光發熱,宣傳台灣....
但如果國家從小對運動員不聞不問,運動員轉入職業在國際上揚名時,國家就別來沾光
而踏入職業,當然一切都開始向錢看
你看王建民,除了MLB是聖殿之外,還不就為了錢
我贊成謝淑薇投靠任何地方,因為她己經是職業球員了
難不成你要TPA肩上別掛AZUBU這外國贊助商嗎??
當然是誰有錢,職業隊就往看靠囉.....
2.雖然是職業運動~所以所有的賽事都可以視為商業活動的一部分~也因此獎金收入及代言活動業外 收入都該是商業行為~既然是商業行為就該繳所得稅!
3.同理~國片輔導金,商業文化活動,甚至新興產業發展輔助金各產業的收入都要繳稅!
4.都是職業也都是自己所選擇的~為甚麼就會大小眼呢?是搞藝術創作的比較高尚嗎?搞電影的比較優秀嗎?搞科技業的比較偉大嗎?
5.並非政府不能補助~而是該怎麼補助有利於國家體育發展~補助職業運動不是問題也不該是問題!
國片輔導金,商業文化活動,甚至新興產業發展輔助金補助~不正是希望能夠把產業活絡把這些容易在台灣被忽視的行業提供一個有發展的產業嗎?
6.補助可以有很多作為~既然是商業活動就可以運用選手資源來為台灣做更多行銷!當然該繳的稅金還是得繳畢竟也享用了台灣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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