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傷身 wrote:甚麼都沒搞清楚就來...(恕刪) 是誰沒搞清楚放炮?制度在前,參賽在後,制度不合理可以不要接受徵召參加奧運,接受了徵召參賽卻發現「長期的」制度不合理,箭都在弦上了,何不等放完後再來檢討?既然身為運動員卻沒運動家精神,拿再多的獎也不過被鄙視罷了,要比大小聲也還輪不到你來對我指責。
fq180 wrote:安安,大家好首先這...(恕刪) 事情不是你想得這麼簡單誰都能自掏腰包買機票住宿重點在於國家代表隊的教練才有資格去領國光獎金在台灣的女網大多是家人帶大的即便進入職業賽也還是家人擔任教練自然會計較有沒有爭取到教練資格謝淑薇早早就在為奧運有無指定教練資格做準備後來才知道規則又改了加上以前網協積累下來的恩怨直接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