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而言,金錢及利潤才是最重要的.現在嘴炮再多都只是喊爽.對年代而言,以後若面對金錢賠償事宜,有二方向可以思考:1. 只能期待愛爾達手下留情不要獅子大開口.但自己先要佔別人便宜吃別人豆腐,不要錢的最貴,這怨不得別人.到時人家要開多少那是人家的權利.2. 和凱擘之間的自保切結書對年代利益很重要.有文件,日後可代位求償或共同賠償.若沒有文件,到時年代只能自己吞下去.否則年代就要和凱擘打官司討回部份損失.3. 唯一例外是...如果NCC及法院用不計自己聲譽的方式來護航???但目前鐵證如山,合約清楚,所以機率太小了.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台灣效率根本比撥接還...(恕刪) 我想到前年民視的hd台只播mlb 播完就是整天的字幕最新消息 法院明天才會初步判決因為我用手機po文 所以只po雙方一點說法年代真有你的年代強調,為維護觀眾收視權利,希望法院裁准假處分案,以免世足賽事斷訊,且系統業者已全面數位化,不可能不在數位有線頻道播出。不過愛爾達說,雙方合約內容不包括數位有線頻道,就算年代不能轉播,愛爾達也可以授權其他電視台播出,不會影響觀眾收視權利。
HEDI1205 wrote:愛爾達說,雙方合約內容不包括數位有線頻道,就算年代不能轉播,愛爾達也可以授權其他電視台播出,不會影響觀眾收視權利。..(恕刪) 凱擘是系統商,若要世足播放版權,本來就只能找頻道商,類比找年代,數位找愛爾達才對.廣告商若要在類比頻道廣告,就找年代,若要在數位頻道廣告,就找愛爾達.這是很簡單的事情.目前,年代明顯侵犯愛爾達的雙重商業利益:一個是凱擘本應繳給愛爾達的數位版權費,這部份被年代黑走了.一個是在有線數位電視平台的廣告利益,也被年代黑走了.商人就是商人,只會想著自己的利益,那會想什麼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