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解讀是,比分差已大又投手控球不穩,防守方不想再掉分,接下來這球應該沒有戰術只能塞“紅中”進來。攻守雙方你知我知,若進攻方這時出手有點令對手難堪。像前面提到贏很多分還盜壘的例子很像。職業運動長期賽事多少帶有表演成分。沒必要場場都要把對手打趴到地上。改天自己也會遇到。不像國家隊的短期賽事每場都重要。難免會有這類潛規則。
robinking wrote:這跟放水有什麼不同...(恕刪) 我想是程度的不同吧?放水可能會影響勝負翻盤;而這類潛規則一般是在勝負明顯的情況下的操作,沒法明文條列。又人人心中各有一把尺,我覺得比分差大勝負已定,不急著拼這一球(但不表示我這個打席會讓你,只有這球放掉,原因同前述),你仍認為再搶分才保險確定。這不就是這篇棒球“糾紛”報導出現的原因?它就是個潛規則啊。職業運動比較會有這類情況。像NBA也有啊,客隊來到主隊主場大殺四方,大比分領先。第四節通常客隊就會讓主將先休息了,進攻節奏也變慢。一方面調節體力,另一方面我猜也是類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