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職棒聯盟自由球員制度

由於最近因為林31、達鴻、鋒哥的FA,引發大家對於中職FA制度的相關討論。
小弟特地去蒐集中、美、日、韓這幾個聯盟有關FA的規定,整理了一下如下表:


各職棒聯盟自由球員制度

因為各國相關規定有的很繁雜(特別是MLB)
小弟只能挑檢相關的貼上,如有遺漏處請大家指正。

大家不知有何看法?

<不喜勿噴>
2016-01-06 12:48 發佈

不老布 wrote:
由於最近因為林31...(恕刪)


MLB的FA已經不分等級了, 有沒有選秀補償取決於是否提出合格報價(QO)
韓職部分
2006年以後,一軍登錄資格野手1年出場2/3以上且1軍登錄145天、投手投球局數規定局數2/3以上且1軍登錄145天以上為一年,自由球員資格取的身分有區分,國內轉隊大學畢業選手為8年,高校選手為9年,海外轉隊一律為9年。行使轉隊後,再4年資格可再取得自由球員身分。
補償條件(只適用國內轉隊,海外轉隊不適用)
方案一:金錢補償為該選手前年度薪資3倍
方案二:金錢補償為該選手前年度薪資2倍+20人保護名單以外選手(但不可選擇前年選秀入團及軍保留選手)。

2016年後各球團能夠獲取他球團的自由球員上限為3名。

另外海外競標轉隊(如日職的入札制度),7年一軍資格需經過球團同意後提出,但每年每隊僅限一名。

但也有例外的海外轉隊,如三星的吳昇桓2013年取得8年國內轉隊資格,但允許吳昇桓2014年轉隊到海外,由阪神須支付5000萬日幣轉隊金(約5億韓圜),取得和吳昇桓交涉權。
台灣就是假FA自由球員就自由了還要啥補償,補償個屁根本假自由
美國日本韓國自由就自由了,人家才是真的自由球員只有台灣在補償

一個小路人 wrote:
美國日本韓國自由就自由了,人家才是真的自由球員只有台灣在補償


你有在看文章嗎?

你樓上就在講南韓的補償方式了 你還在鬼扯....
MLB 球隊提出的合格報價只有一年約,因優秀球員不願意接受,加上球隊不會對等級差的球員提出合格報價。
合格報價制度成為球員等級的認證作用,優秀球員才有選秀權補償。
MLB 球隊多,球員互換可以增加觀眾看球新鮮感(新球員)及看球意願。
一個小路人 wrote:
台灣就是假FA自由球...(恕刪)
美國日本韓國自由就自由了,人家才是真的自由球員只有台灣在補償


日職也有補償,連美職都有補償選秀權了…樓主都整理好貼圖了,好歹也看一下再發言…
在日職要沒補償,除非是無關緊要的c咖…不過這種等級的常常是在母隊沒位置了也不想留,不然早早就用交易的方式多少補點戰力…看起來堪用的多半有傷…有時候收進來的球隊一兩年後就成冤大頭…
觀眾不喜歡看兩隊實力差太多的球隊比賽。

MLB 的選秀權補償權有平衡球隊實力作用,不要用金錢補償應該比較正確。

如果是在尚未取得自由球員資格時,才用金錢補償。
DAVIDC2924 wrote:

觀眾不喜歡看兩隊實力差太多的球隊比賽。

MLB 的選秀權補償權有平衡球隊實力作用,不要用金錢補償應該比較正確。

如果是在尚未取得自由球員資格時,才用金錢補償。


哪個較好也難說啦…要看狀況
以日職來看,舊球隊是損失一名即戰力,甚至是一名主戰力猛將,以戰力平衡的觀點,最好是能補個至少堪用的,畢竟農場不像美職還有1A 2A 3A,新秀通常還要養好幾年,二軍也未必能替補上來,這幾年都是戰力空白陣痛期,如你所說,實力差太多不好看

但是也不能讓舊球隊你拿到新球隊的保護名單與前年剛入隊的,這樣新球隊損失太大…
偏偏保護名單之外的可能舊球團都排不上用場,缺的位置沒有好選手,好選手但位置上舊球隊團滿了…甚至有舊傷隱憂…沒啥可挑的
直接給錢,讓小市場球隊有錢能去補洋將即戰力,甚至因為預期有補償金,球團編成部也可以挪用資金來簽其它的FA了,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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