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看完第一場對荷蘭的比賽。(先說小弟棒球不配算"資深球迷",只有NBA算資深球迷吧)
覺得那一場裁判對好壞球的判決很不公平
陳冠宇很多邊邊角角的球其實投的很漂亮卻都沒檢,相反的荷蘭先發投手很多關鍵球投的差很多也檢了
更不用說連二壘審沒他的事也來湊熱鬧(在想是不是台灣給裁判的飯店太爛還是伙食太差什麼的)
一個才25歲的球員,回國打國家隊,承受那麼大的壓力,還被裁判這樣捉弄。
如果說這不是故意的,那就是裁判水準不配這些職業球員。
總之這次整個賽事就覺得裁判對中華隊很不友善(包括對加拿大那個關鍵的改判,站的遠的跑來改判站的近的。一般業餘比賽哪有教練喊一喊就改判的,都馬就算錯也就錯下去了,否則接下來哪有威嚴。更何況那狀況那麼模擬兩可)
結論:
以後應該安排裁判住東方文華(台北)或hotel one(台中)至少都要suit等級以上房型,要是這樣安排我相信我們中華隊現在已經在準備行李去東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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