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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犀牛聲明稿

來源:http://tw.sports.yahoo.com/news/%E7%BE%A9%E5%A4%A7%E8%81%B7%E6%A3%92%E4%BA%8B%E6%A5%AD%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8%81%B2%E6%98%8E%E7%A8%BF-115142490.html

義大犀牛 – 4分48秒前
一、我們竭誠歡迎包括郭泓志在內之所有傑出旅外棒球球員回國參加中華職棒聯盟。亦贊同中華職棒聯盟以修改「球員選拔辦法」第88條內容之方式,使傑出旅外棒球員免受現行選秀制度之拘束。
二、民國102年6月19日常務理事會,討論該辦法修正案時,我們發現中華職棒聯盟黃會長所提立修正內容有欠周延,且有失公平,乃據理說明並建議修正,其他球隊代表也意見不一,致無法形成共識,亦未進行表決程序,黃會長只好宣布散會。
三、未料,中華職棒聯盟竟於民國102年6月21日,對外宣稱「中華棒聯盟常務理事會已通過「球員選拔辦法」第88條之修正案」,並公布修正立條文內容。我們至感震駭,向中華職棒聯盟查證並依規定請求給予會議記錄,但均未獲得回應。

這件事情越演越烈.....
不知道會有何種發展
繼續看下去吧~
2013-06-24 20: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義大犀牛 聲明
其實就讓郭以自由球員加入
四支球團都可以接觸開價
最後由郭自由選擇
不一定是價高者得
就看郭是要去統一還是可能開高價的義大而已
這樣四支球團都沒話說
chipin723 wrote:
其實就讓郭以自由球員...(恕刪)


如果真如義大所說的...
會議中無表決 無共識
會後卻變成已作成決議
這就很奇怪了

義大應該很清楚小郭會去統一
可能是為此而反對
但義大說的也不全然沒道理
這制度實在是不怎麼優

統一看來目前是此條例的優先獲利者
但能得多少利也很難說
萬一明年也有不錯的年輕旅外或優秀選手要加入
拿前三輪換到底是利是弊就很難說了

統一不出聲還有道理
兄弟跟桃猿也不出聲
難道事不關己?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球員表示:我想離家近。
多數表決你是大咖,某隊選中。
墊底球隊想要某球員,聯合多數。
你不是大咖,請選秀。墊底中選。

皮小哥 wrote:
如果真如義大所說的...
會議中無表決 無共識
會後卻變成已作成決議
這就很奇怪了....(恕刪)


要看現在的聯盟制度是怎麼運作的
因為之前有消息現在把權力回歸的聯盟,然後廢除萬惡的領隊會議
所以現在這個決議的出席成員是怎樣,採怎樣的通過方式也可能要讓大家瞭解
就算是美國的MLB或是NBA聯盟新增修改規則也不是要讓所有的球隊爽才能通過
光是薪資上限這種東西就讓聯盟裡的球隊分成好幾派甚至還多了工會在對幹

chipin723 wrote:
其實就讓郭以自由球員...(恕刪)

同意,為何要定什麼規定,就是一切旅外球員回來,就是以自由球員加入,現有球隊都可以跟該球員接觸…
這樣就不會有什麼對誰有利的說法出來,一切回歸市場機制…

sean2316 wrote:
同意,為何要定什麼規定,就是一切旅外球員回來,就是以自由球員加入,現有球隊都可以跟該球員接觸…
這樣就不會有什麼對誰有利的說法出來,一切回歸市場機制…...(恕刪)


那就會變成 中職選秀沒人參加
通通跑去過水一下
回來可以找開價高的球隊加盟
這種規定連MLB都沒有咧
MLB規定美加球員一律都要參加選秀
日韓職也是沒打過本國的職棒球員也都要參加選秀

不過我個人是贊成"傑出的旅外球員"可以自己找球隊
不過這一個"傑出的旅外球員"並需要有量化的規定,且要從嚴,採高標準
不像目前公布的規定 由會長提案 3分之2同意
這種人治色彩太重的規定...實在不可取


isrcs5000 wrote:
不過這一個"傑出的旅外球員"並需要有量化的規定,且要從嚴,採高標準
不像目前公布的規定 由會長提案 3分之2同意

同意這個看法
中職新人王也有沒在日本職棒一軍,或美國職棒小聯盟2A(含)以上出賽紀錄之規定
同樣的大咖條款也可以有類似規定
比如說在曾在美國職棒大聯盟出賽,並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之類的
其實反對也是有道理的
什麼叫做"傑出旅外棒球員"???

大聯盟的一定算
那3A2A1A的算不算???
況且傑出旅外棒球員還要委員同意才算
會不會他不想來我的球隊
我就封殺他
讓他一定要參加選秀???

義大應該覺得這條款很好
但細部內容有模糊的空間
很容易變成聯合球團來封殺其他球團
義大會不會因為不受尊重生氣就不想玩了?

覺得訂出明確的傑出旅外球員標準比較好,不要是領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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