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義大犀牛的加入
完成中職重整的大業就剩兄弟了
洪教主不是一直在喊賠錢嗎
要解散球隊嗎~
趁現在就認真決定巴~~
要走就快解散
不然就別三不五時就拿來說嘴
這樣是很傷職棒發展的~~
個人希望還是快換企業經營巴
Warle wrote:
真有這條嗎???真有...(恕刪)
防震撼彈-球隊求售須-年前告知
但就如您所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raptor168 wrote:
有了義大犀牛的加入完...(恕刪)
不然等第5隊進來
四隊認真經營
讓兄弟壓力大

針對要轉售前一年要先告知新規定
應該只是要先告知聯盟
等到轉賣走到差不多時
聯盟再對外發佈吧
而不是一年前告知聯盟.聯盟就一起對外公佈
另外
今天看到新聞
黃鎮台盼在會員大會上修改部分聯盟章程,今年他已把「球員一旦被起訴,就永不錄用」的規定給廢止。
涉賭球員為避免被起訴,檢察官會要求他們「認罪」而獲得緩起訴,
惟一旦認罪,在聯盟懲罪規定第5條,「如有犯罪(認罪);重大違規或涉及有關賭博行為得加重處分。」意即認不認罪,都何患無詞,一概永不錄用,黃鎮台認為違反人權,起訴球員最終若被判無罪,
歲月卻已無法平反。
這樣好嗎

~~來自美濃的鄉下客家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