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ts wrote:一個是在NBA努力認真的打球,只因是Abc就被某些人貶低的一文不值(林書豪)一個是和組頭一起喝酒玩女人,收了錢還說沒放水,只因是道道地地台灣人(曹錦輝)(恕刪) 實在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我無法原諒他 !!
我也喜歡小曹,我是曾經的象迷,過去在職棒簽賭發生的時候,有好一陣子不去看棒球了,朋友都說幹嘛去?都打假的! 後來小曹說要回來,我真的欣喜若狂,我又回去看職棒了,又進場去看球! 後來發生的事情,真的讓我心碎,小曹很厲害可是不值得我原諒,說真的不原諒他是林老北的事,但是看到一堆人又捧他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原諒給他一次機會? 因為我覺得這會讓其他人有僥倖的心哩,反正投得好,球迷是健忘的,打得好又是一個英雄,哀~~~ 我真的覺得差一點,差一點點職棒又要回到過去黑暗時代,還好沒發生,還好猿隊經營的好,還好新兄弟象也挺了過來,還好曼尼來解救,還好還好!我相信這些到現在一直在唾棄小曹的人,過去一定也是跟我一樣很愛他,過去對他沒什麼感覺的人當然現在可以理所當然把他當英雄...職棒差點又毀在這些打假球的人的手裡,不能忘記!
板檢偵查終結,雖曹錦輝最後未被起訴,但經檢方調查,曹錦輝數度與林秉文等人至台北市之各大酒店喝酒玩樂,曹錦輝每次均帶一名或二名酒店小姐出場。而鐘點費、出場費及性交易費用每次十餘萬均由林秉文負擔,曹錦輝並主動詢問林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款。另外曹錦輝自己也涉及賭博,要求林秉文於放水球場次必須額外幫其下注200萬元,讓自己除了可以拿放水球謝款,亦可贏得下注金。但由於,曹錦輝答應放水的場次,一場因下雨取消,一場曹錦輝推託配合球員不夠,所以沒有成功交易。其餘多場曹錦輝雖事前與組頭見面餐敘會晤,然在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佐之情況下,尚難僅憑推論而確定曹錦輝確實成功打假球之情事,所以不起訴。
一團一團 wrote:難怪頂新黑心食品現...(恕刪) 好像不同一件事頂新是自己老董黑心中職並不是單單球員自願放水 中職環境好嗎?就那幾個球團黑箱作業以前的球員只要違反球團利益就被終身禁賽 想想那些打台灣大聯盟的球星吧利益和解後 還不是可以回歸 所以說穿了還是利益為重 另一方面簽賭的人營造環境讓組頭有機可趁 然後就有黑道威脅利誘 愛棒球的人有多少是會簽賭的 ?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問題 不是一個球員可以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