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therneilss wrote:
這裡是台灣
不看台灣的判決看美國的?
以為美國認證就是真的?
接受性招待是私德,不見得有放水
你覺得要靠一個接受性招待,只是沒有直接證據打假球的人贏12強?
這裡的確是台灣
但
台灣的法官判他有罪嗎?
你想怎麼認定他
那是你的自由
效力也僅止於你
所以一點都不重要
因為真正具有效力的
是法官的判決
不是你
曹錦輝的所作所為
中職都有告知美方
最後曹能在美方打球
就代表美方最後的判斷
是接受這個球員
但這並不代表
中職就得接受
或者是你就得接受
我個人覺得
他的確做了錯事
但也為此付出了代價
受到眾人的唾棄
該承受的
都承受了
我個人覺得
這就夠了
就像犯人因為犯罪去坐了多年的牢
出來了
通常大家嘴巴是說應該可以給他一個機會
但事實上通常都不是這樣對待更生人的
大家對待現在的曹錦輝
我想也是如此
所以他也只能在異鄉
為他自己的前途奮鬥
就算他想為自己贖罪
為台灣做一點什麼
我想大家應該也不屑吧
stevenchenabc wrote:
我個人覺得
他的確做了錯事
但也為此付出了代價
受到眾人的唾棄
該承受的
都承受了
我個人覺得
這就夠了
就像犯人因為犯罪去坐了多年的牢
出來了
通常大家嘴巴是說應該可以給他一個機會
但事實上通常都不是這樣對待更生人的
大家對待現在的曹錦輝
我想也是如此
所以他也只能在異鄉
為他自己的前途奮鬥
就算他想為自己贖罪
為台灣做一點什麼
我想大家應該也不屑吧
所以他可以去賣麵,可以去美國打球為他自己的錢途奮鬥大家都沒意見。
但加入中華隊......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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