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美國人看不太懂中文,或根本無視台灣的司法他們可能覺得我們的司法像第三世界一樣的腐敗,所以司法書類沒有參考價值吧如果在美國的陪審團以及不成文法的制度下,我不太認為曹的行為會被陪審團認定無罪就算美國改成像台灣的罪刑法定、檢察官要寫不起訴處分書的制度下我也不認為大聯盟會給曹機會試想,假設柯蕭被發現「主動」與洛杉磯黑道洽談放水、並被確認有兩次約定但未遂、且「碰巧」多次黑道招待的性交易之後的先發被打爆,但法律上罪證不足而不起訴在這樣的情況下,柯蕭不會被終身禁賽?我不相信。我這樣說不代表我支持中華職棒,我對中華職棒已經失望透頂。一次又一次的假球,早就絕望。
3a1993 wrote:大家不是聖人當然會...(恕刪) 有啦他有承認接受招待,也說是不對的後悔了只是收錢打假球他不認法院認證的只是收錢打假錢的那些證據不足沒被捉到的呢?雖說不能有罪定論,可是私德就是有問題啊他能東山再起我也是祝福他只是台灣棒球界真的要有骨氣一點即然國內不給他打了,不要再美職出頭就要想要徵召人家很丟人
不喜歡他的就不用來這邊反對了,厭惡他的討論區還有很多可以進去~我支持曹錦輝重新出發的勝投,耗費五年時間重新站上大聯盟,靠的絕不是天分跟運氣,而是不斷的努力與面對更多的嘲諷跟質疑,畢竟美國球團在商言商,沒必要找一個有爭議但實力不足的球員上大聯盟,一定是用更嚴格的標準看待他的,所以能上大聯盟絕對是實力與努力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