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901 wrote:
...不過你算老幾, 你根本沒資格決定
那句批評損個人顏面, 也是當事人承受, 你能替他承受嗎...
...沒拍到既然不能當有發生定他罪, 當然也不能當沒發生, 這邏輯哪裡錯了?...(恕刪)
那您又算老幾,可以決定沒有拍到吃豆腐也不能當沒發生,
我不需要替當事人承受,至於當事人能不能承受他自己決定,若當事人覺得受辱,可以提告(如果他有看到的話)!
沒拍到當然什麼都可能發生,邏輯上算通,
就事實面或法律面來說不通,無罪推定您知道吧!
要說別人吃豆腐要有証據,沒拍到就是沒吃!
至於拍照靠的多近算吃豆腐只有當事人自己可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