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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奇證實 小聯盟約簽曹錦輝


Bigshow_ciou wrote: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恕刪)


台灣接受度真低阿


某籃壇大哥 不是強暴犯嗎?


還不是一堆人喜歡
台灣法律被判無罪!!我支持你繼續打棒球!!
Bigshow_ciou wrote:(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30日專電)美國...(恕刪)

為什麼曹錦輝回台灣就會發生這種事?

所有的怪罪都算在他頭上就是了?

少開聖人模式 台灣跟中職的環境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反而祝福曹錦輝努力回到MLB

只要有人氣 有實力..主動詢問假球行情.意圖配合.接受3P性招待..這都無所謂...瞎迷們永遠支持..安啦!
icchenk wrote:
打假球真的是要不得!!但也請尊重法律!!雖然台灣法律「爛透了」是眾所皆知!!但請別無視它!!無罪就是無罪!!請還給小曹打棒球的權利!!你不爽可以不看!!

沒有人說他"法律上"有罪
也沒有人能"剝奪"曹打球的權利
這全都是個人自由
我想中職不敢拿槍抵著曹不讓他打球
但中職要對大聯盟"敘明"不起訴書
也是中職的自由
而大聯盟要怎麼處理
也是大聯盟自由
中職影響力沒那麼大能決定大聯盟要不要用曹
只是我不會看曹比賽
不屑他的行為
支持反對曹的人
這是我的自由
至於你要支持
是你的自由
dennis_hien wrote:問一個不了解的問題! 廖敏雄為什麼可以當...(恕刪)


當你是認真問,我也認真回。

昔日黑鷹的球員,多多少少受到黑道恐嚇。尤其是第一次發生,所以學生棒球聯盟才網開一面。
但只限第一批的球員。第二批以後就殺無赦了。瞎挺的假球迷無視時空背景不同,硬是要扯在一起才是不斷秀下限。一個網頁給你參考。
http://ottocat.pixnet.net/blog/post/24584934

新的一年快來到,本棟樓房也快倒
個人見解
已經違反運動精神
所以最好是不要讓他繼續上場
不然中職一些球員就有樣學樣
僅個人意見
中職封殺小曹
沒問題一定可以封殺也已經做到了
但別人是別人
大聯盟並不是中職所屬單位
別人要用中職也管不到
icchenk wrote:
媒體人評論無可厚非因為那是工作!!但也不要聞雞起舞!!

如果只是為了應付工作,我不相信他們會寫得那麼堅決!

兩篇寫的很深刻的文,供您參考一下,感受一下他們的「痛」,
或許你就能稍稍體會真正球迷的想法!(如果你真的願意看一下的話…)
曹錦輝該不該復出
那些不想護航假球員的原因

(喔~對了!「聞雞起舞」…這句成語在這裏完全沾不上邊耶!


icchenk wrote:
請支持台灣選手!!

我前面就寫過:
沒錯,大家一起為台灣選手們加油!
把羞辱台灣選手的打假球球員趕出棒球界!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選手是這種會親口承諾打假球的人!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選手是這種會主動去找組頭談價碼的人!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選手是這種會接受組頭性招待的人!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選手是這種會場外下注賭自己輸的人!

球迷也是一樣,大家一起加油!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球迷是這種會是非不分的人!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球迷是這種會鄉愿包疪打假球的人!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球迷是這種會盲目瞎挺的人!
不要讓外國人以為,台灣球迷是這種道德水準無下限的人!


icchenk wrote:
而非自視甚高來否定一切!!

這不叫自視甚高!我說過,其實或許也沒有什麼對錯可言…
或許只是我們之間的道德標準差距太大了而已!


icchenk wrote: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照你們的論點就是只會拿「高道德標準」來消費小曹!!美國道奇接受小曹就是相信台灣法律!!而你們就是打落水狗的心態與無視台灣法律的表現!!
酸葡萄心裡嗎?還是羨慕??問問自己吧!!

性侵前科為什麼特別不能擔任教職?不是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照你的邏輯來說,難道也是自己沒性侵到所以「酸葡萄」?還是「羨慕」性侵犯?

貪污前科者永遠不能考公職!這算是「酸葡萄」還是「羨慕」?
只要有任何前科者,永遠不能擔任警務工作!這算是「酸葡萄」還是「羨慕」?
Ψ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Ψ

icchenk wrote:媒體人評論無可厚非因為那是工作!!但也不要聞雞起舞!!台灣不准小曹在台灣打棒球不代表他棒球生涯結束了!!請支持台灣選手!!而非自視甚高來否定一切!!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呵呵,你有聽過「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嗎...(恕刪)


我就是太熱愛棒球,
在爆發黑鷹事件後,
100%只看美職。
不是我自視甚高,
可能是你把自己估的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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