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c387 wrote:
9名旅外球員參加中職選秀會:
旅日球員鄭凱文、許銘傑、林羿豪、林威助、蕭一傑,
旅美球員張耀文、郭勝安、王梓安、陳家駒
統一第一輪是郭泓志, 第二跟第三輪不能選,
所以兄弟(麗寶?)可以有第一.四.七.十的選秀權,
旅外球員可以挑走1/3了.....
我猜前二輪是蕭一傑跟林威助, 熊選鄭凱文, 義大選林羿豪
林的順位應該不會在許前面
3隊在第一輪 沒意外都會先挑 投手+青春的肉體+即戰力
第二輪 才有可能挑許 甚至繼續挑投手+青春的肉體
萬一到第三輪 林跟許都沒被挑走 象才有可能選林 猿則馬上選許
草總運氣夠好說不定 第一輪 鄭凱文或蕭一傑 第二輪 許銘傑 第三輪 林威助
lorne24 wrote:
有前例阿~~~
倪福德
被兄弟選走後
被老虎隊簽走
對厚.......

難怪先參加中職選秀再說,至少先保底...不過都說要回饋了,變成回頭日本好像不是很好聽...但是聯盟先羞辱選手,也別怪人家轉頭...
這次WBC沒機會看到許銘傑的功力,有點可惜,之前在西武的WHIP都很不錯,宣告FA之後,今年沒啥出場機會...二軍成績倒是很佳...若來中職給他固定出場機會,表現起來說不定很穩很不錯....
其實我覺得拿小小郭的明星賽出場,來對比許銘傑,結果一個可以自己選隊,另一個卻只能參加選秀,還沒簽約金...有點不公平...有一點點數年辛勤的努力比不上一年的大爆發的感覺



聯盟不應該用模糊的言語來決定這種事(啥重大成績表現與領隊會議決議

該用明確的數字為準,比較客觀且讓人心服
至於若給了許銘傑自行談判的資格,但沒有球隊想談的話....沒話說,這本來就該交給市場機制決定球員身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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