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on.aus wrote:舊金山有個巨人隊東京...(恕刪) 電信三雄賺那麼大每年幾百億賺的一人組一隊宏達電一隻隊伍年贊助2000萬買下主場本壘後方外加上球衣的左胸下方全壘打牆左中右再加一塊都有剩吧!加上客戶關係三星 LG sony 小米科技 外商企業也不得不廣告贊助宏達電自己組棒球隊有笨到.......台灣酸民那麼多就算組了還是會買***重點是主場位置很尷尬還有......以後不能請其他隊伍的球員代言了據酸迷表示.....巨人?還沒比賽就要變小矮人!
幾點意見1.政府跟聯盟還有棒協打擊簽賭無力的話,沒有人有資格批評企業主不組球隊一億對企業來說是小錢,爆發簽賭可不是開玩笑的,假球不解決,一切都無解2.虧損個幾千萬不算什麼,如果沒有球隊,有幾個人知道兄弟到底是賣縫紉機還是開飯店的,有幾個人知道LAMIGO是什麼,俊國,興農,誠泰,這些比買廣告找代言人便宜多了,問題還是在上位者敢不敢跟我們保證沒有假球3.還有職棒是需要經營的,沒打算好好經營球隊光想著虧錢,職棒再多人看這種球隊也賺不了多少錢(今年兄弟根本就是靠著其他三隊努力經營沾光,如果不考慮組新隊可以考慮把這個萬惡的母企業趕走,買下兄弟),不要說兄弟,興農也曾經整年度結算小賺過4.四隊真的太少,可以當作職缺來看,隊伍變多,職缺變多,投入三級棒球人數自然會變多,不然還不知道下一個陳金鋒,下一個王建民在哪裡,不過當然要有個上限,小小一個台灣也不可能組十幾二十隊,那比賽只會難看5.轉播權利金問題,球隊自己的比賽轉播權應該在自己手上,像兄弟比較多人想看,他們就可以跟多家公司談爭取到比較高的金額,現在為什麼聯盟可以打包賣給緯來?當收視率影響轉播收入時,球隊自然才會好好經營,搞活動,買球星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查現在轉播權利金的分配有多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