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黑襪事件,實在不適合,不適合的原因如下:
1.黑襪事件跟台灣職棒簽賭假球事件是一樣的,但那是國內事件,
別國要不要再跟這球員簽約是別國的事情,你中職一再寫信是為何?
寫一封信告知就可以了,要不要做是美國人的事情,
一再的發函,就是自取其辱跟讓人引發其他聯想
2.這些在中職打假球的,誰都不願意這些人再加入職業棒球,但也只限於台灣,
每個國家有每個標準,認定都不同,強行把台灣的價格觀硬加在美國社會,是不可取的
3.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天下平,希望台灣棒球文化,先從自己做起,
台灣自己都暗黑了,憑甚麼說美國職棒的決定
4.台灣記者也拜託你們,文字用詞要準確及中性,一推記者寫的文章都令人啼笑皆非,
大聯盟那邊涉案球員被終身禁賽,資方還引進了專業經理人制度來管理限制資方的主導權
但台灣呢,只看到聯盟跟球團聯手追殺球員,卻沒看到資方這邊有任何檢討
大環境好了,就盡量撈,大環境不好,就從球員權利上下手剝削,
(最可笑的是,通常大環境好,都是靠球員在非職棒場上的表現拉抬的...)
球星或者還有談判空間,牌子小的真的就是任球團宰割了,
看看最近的郭勝安就知道了,被釋出了還會因為一張離隊同意書沒發
幾乎算是逼著參加一個不一定會簽約的春訓,就失去追求自己下一張合約的自由了
這些高高在上的球團資方在我看來才真的是該被檢討的對象啊
對於曹,我對他的表現感到很失望,這個失望從他那堪稱擁有台灣旅美球員最佳天賦
卻因為認真態度的問題無法完全發揮甚至受傷復健出問題到後來回台涉賭都一再打擊想支持他的人
但我認為在他復出這件事情上,中職在台灣已經終身禁賽了,對澳職,對美職都表達意見了
澳職接受,很好,美職不接受,那又如何,至少中職在台灣確定了立場,涉賭永不錄用
美職既然不接受,那就隨他去了,那是講實力的國度,就算曹天賦好到兩三年沒正式訓練還有95英哩,正式上場沒有表現,恐怕連小聯盟都活不下去,就放他自生自滅吧
中職如果一直在追這個,在我看意義就只有資方覺得自己被打臉想吐一口怨氣,殊不知這樣搞下去只會讓自己更難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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