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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pty subject ============


hellofifty wrote:
曼尼三個月為中職貢獻...(恕刪)


要簽人整季
最基本的球場硬體先搞好吧
~~來自美濃的鄉下客家人~~

lgl07190 wrote:
要簽人整季最基本的球...(恕刪)



先讓薪水也跟得上國際吧....
如果台灣球團出得起國外球團的價碼,當然應該這麼簽,
台灣球團出得起嗎?出不起,所以這種事,除非他們抱持著純做公益或想找地方養老或過水的心態,
不然應該很少有大咖球星願意這樣簽吧~

我覺得還是回歸基本面,把中職體制建構的更健全,提升球員素質與球賽品質最重要啊!
"再簽大咖球星 應該簽滿整個球季 沒有逃脫條款"

大咖球星看到這種月薪要簽整季, 應該會直接逃脫不用簽了!

小王都不願意 3萬美金/月 簽小聯盟約, 得加上跳脫條款才行

想綁約得付出代價(球團? 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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