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我故意不黑,看看他會不會用另一個帳號上來,
果真不到20分鐘,魚兒上鉤了!!!cage大大你本尊就出現了耶~
風無大大又沒在這邊,你吵給誰聽呢?我就知道你不會只說
短短的幾句話就甘休的,要釣你還真簡單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我回答你: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的!是道德感低落的人在做的事情~
我反問你:這樣的事情有沒有天天在發生??
事出必有因,如果每個人道德感都向您一樣,我想台灣也不用法律去約束犯罪行為了,
大聯盟的球星,是每位都向您所說的"產業從業人員的水準問題"
因為大聯盟球星水準高,所以不打假球嗎?
我想應該不是,而是他現有的報酬,讓他不需要去冒違法的風險吧?
我的方式只是想要讓球員得到他應有的報酬而已,不想讓有人利用人性貪婪的一面,
去利誘球員犯罪打假球。
能夠站上職棒舞台,想必流下無數的汗水,卻被想要從中賺取暴利的人當棋子使用,
用完就丟,有賭必然有佣金產生,讓這些佣金有機會光明正大回到認真球員的口袋吧。
)
rtx_itd wrote:
不管哪裡的職業運動都...(恕刪)
alexmai wrote:
我不知道大聯盟有沒有假球,你知道嗎?有快把證據拿出來,我快把你的文轉給MLB看,mlb會很感謝你都來不及了,獎金應該不少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因為大聯盟球星水準高,所以不打假球嗎?
我想應該不是,而是他現有的報酬,讓他不需要去冒違法的風險吧?
alexmai wrote:
素質差就是素質差,也沒人逼他一定要打球
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我就搞不懂為何運彩同樣一各系統,低賠率投注的人就少,
那種0.77的賠率,3場過2場還只是小贏,雖然可能銀行要付出旁
大的人事費用,還有社會公益的費用,不過把賠率弄得合理,
投注金額相對會提高很多才對,投注的系統都建立起來了,
為何不把投注金額的量衝上來,這樣獲利不是很可觀嗎?
之前好像有開放線上投注,這都是對讓銷售額往上衝的好方式..
可是好像沒多久又不開放線上投注了,怎麼對的政策都停下來了,
也許線上投注會讓投注站的生意變差,所以這一切應該還是賠率的問題,
後來想一想,可能這塊餅太大了,有人不想讓這塊餅全部都給銀行獨占吧..
cape129 wrote:
在現行的法令下,樓主所言均不可行,
先請立法院的大大們修法吧!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第 6 條
運動彩券獎金支出不得超過售出彩券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八。但發行機構
提出營運維持計畫或配套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 7 條
運動彩券銷管費用不得超過售出運動彩券總金額百分之十二。但發行機構
依本法第十一條利用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訊設備銷售運動彩券之銷售
額達售出運動彩券總金額百分之五十時,其銷管費用不得超過其售出金額
百分之十。
前項銷管費用,包含運動彩券銷售佣金、發行機構報酬、運動彩券發行損
失、賠償責任準備金及為發行運動彩券舉辦之活動費用。
第 22 條
發行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獎金支出違反第六條規定之比率。
二、銷管費用支出違反第七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