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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球員林智勝,中信兄弟會不挖會角?統一、義大?

michealking wrote:
最後說到FA制,這個不成熟的FA制根本一點用也沒有

補償金到底是哪來的規則啊...


應該是參考日本韓國來的...

美國的制度是球團必須先對隊上的自由球員提出合格報價沒被球員接受並且最後沒簽回來才能得到選秀補償, 而且選秀籤也不是從別的球隊拿來的.

合格報價是聯盟前125個最高價合約的平均數, 合約長度1年. 以球隊數來換算套到中職大約是前16個最高價合約. 2015年薪資網路上找到的資料是這樣:

1.郭泓志:96.7萬
2.林益全、彭政閔:55萬
4.胡金龍:53萬
5.羅嘉仁、周思齊、鄭凱文:50萬
8.陳鴻文、陳鏞基、潘威倫、高志綱:45萬
12.林智勝:43萬
13.張建銘、陳俊秀、張泰山:38萬
16.許銘傑、潘武雄、劉芙豪:36萬

前16名平均月薪48.9萬(年薪587萬). 如果以美國的FA制度, Lamigo 對林智勝一定會提合格報價而林智勝一定會拒絕, 因為以他的年紀這很有可能是他職業生涯最後一張大約. 所以應該會朝長度較長的合約來讓各隊提合約談判, 如果有Boras這種人材當他的經紀人可能最後義大會以10年平均年薪750萬簽下

但是, 這裡是台灣, 以上全部不適用
對中職球迷來說, 冠軍賽打完就沒有話題了
不可能打破默契
各隊間都存在著默契,所以不可能挖人
而且只要lamigo不放人也沒用
那個轉隊金額也要母隊同意的樣子,如果人家不想收那筆錢你能拿他怎樣

更何況職棒就是要玩選秀養成
直接挖別隊球員蠻違反運動精神的

一個小路人 wrote:
更何況職棒就是要玩選秀養成
直接挖別隊球員蠻違反運動精神的

你這樣叫獨賣和洋基情何以堪(代表性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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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內心球隊真的這樣玩才好玩

美職就算了
日職fa暢行後
支持球隊還是支持選手常令我兩難
到了別隊 就是從新開始貢獻 33歲的選手 多少帶點傷 3年薪資算2000萬(個人猜測) 轉隊費1390或645萬 加一加算3000萬就好 這樣的投資報酬是否划算? 本人當然樂見球團砸重金互相補強抬高球員身價 只是在職棒經營這麼困難的前題下 這個制度已經擺明偏向原資方了 轉隊費加下去很多球團都會卻步吧! 到了別隊 就是從新開始貢獻 33歲的選手 多少帶點傷 3年薪資算2000萬(個人猜測) 轉隊費1390或645萬 加一加算3000萬就好 這樣的投資報酬是否划算? 本人當然樂見球團砸重金互相補強抬高球員身價 只是在職棒經營這麼困難的前題下 這個制度已經擺明偏向原資方了 轉隊費加下去很多球團都會卻步吧!
今天已經正式宣佈下午要開加盟記者會,事實證明已打臉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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