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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小劇場討論~

KoalaTsao wrote:
只要在合法接住的過程中 防守員第一次碰到球 壘上跑者就可以跑了


合法接住,問題是合法接住是要裁判認定的


KoalaTsao wrote:
53. 合法接住(Legally Caught Ball)
  並非借助帽子或其他外物,而直接接住擊出或傳出之球,
並且確實掌控在手掌或手套中,稱為合法接住。



確認掌握在手掌或手套,不是你說得就算,是裁判說的算!!!!

要裁判舉手(判定出局),才是合法接住!

不然你以為裁判盯著外野手接球,舉手是再舉心酸的阿!!!


peggy0618 wrote:
合法接住,問題是合法接住是要裁判認定的


怎麼都沒看清楚呢?

規則明明就是寫
過程中
過程中
過程中


所以一碰到球 就可以跑了
peggy0618 wrote:
要裁判舉手(判定出局),才是合法接住!

不然你以為裁判盯著外野手接球,舉手是再舉心酸的阿!!!


裁判舉手是判出局 關這棟樓討論的起跑時機什麼事呢?

把整個條文貼上來好了

3.跑壘員在下列情形下,被認定為可以負險進壘。
(1)當比賽球被防守球員暴傳處理,卻仍在界內區或界外區內,而且並未成為障礙
球時。
(2)當擊出之球落入界內區,並且不是障礙球時。
(3)當飛球被防守球隊合法接住行為中,防守球員第一次接觸到該球時,可以開始
負險進壘。
(4)當界內球於通過不含投手在內的任何一位內野手之後,擊中裁判或跑壘員時;
當界內球被包含投手在內的任何一位內野手碰觸後,再擊中裁判或跑壘員時;
當界內球擊中站在界外區的裁判時;以上情形,都是比賽進行中,跑壘員的進
壘行為是負險的。

我不知道條文已經白紙黑字寫"防守球員第一次接觸到該球時,可以開始負險進壘。"

樓上幾位還非常堅持一定要判出局才能跑是在堅持什麼?

你們當然可以堅持你們的看法 只是實際比賽時 沒有裁判會採納你們的看法

peggy0618 wrote:
合法接住,問題是合法...(恕刪)


所以這串討論的結論就是:

球一接觸手或手套,跑者就可以跑了,

然後接下來的狀況就是:

1.防守球員經過一陣樸龍共終於接到球,

就是高飛犧牲打

2.球掉地上,如果是界內那就是安打或失誤,

如果是界外,跑者回壘,比賽繼續

KoalaTsao wrote:
講到這個又想到一個CASE 如果傳一壘沒傳好 結果一壘手是用蓋球的方式把球擋下來(也就是球在地上 然後手套蓋在上面)
這樣算Safe還是Out呢?(恕刪)


小弟僅就此狀況回覆...

小弟曾在一場業餘的慢壘比賽中發生類似情況

游擊手傳來的球跟我判斷有點不太一樣,他是偏低向下掉,但我沒有用接球面朝上的方式接球

我反而是手套接球面朝下接球,接到的時候,球也碰觸地面

一壘審判定safe,理由是未確實接補

換場時有請教一壘審,他的說法是,依照我的接球狀況,我必須將手套拉離地面,球沒掉出來,就是確實接補,判跑者出局...

僅供參考
(小弟是業餘中的業餘,炮火請不要太猛烈)
MLB應該也是認定野手碰到球的"那一刻",跑者就可以起跑

Rule 2.00 (Catch) Comment: A catch is legal if the ball is finally held by any fielder, even though juggled, or held by another fielder before it touches the ground. Runners may leave their bases the instant the first fielder touches the ball.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我還是不認為球接到手套就可以起跑,就如你說的空手接可以!

如果是在9下,反正都高飛犧牲了(打到全壘打牆附近),那可以賭阿..(恕刪)


球一碰到防守員任何部位 就可以起跑了啦

不然9下有高飛犧牲的機會

我是守方教練就把3個外野手換成排球選手不就好了...或者其中一個找陳元甲

3個排球選手一路托球托到3壘附近看誰還敢跑...

棒球發展都100多年了

很多規則都已經在攻守兩方找到平衡點了

沒什麼偷雞的空間


KoalaTsao wrote:
怎麼都沒看清楚呢?
...(恕刪)

Marc by Marc Jacobs wrote:
MLB應該也是認定野...(恕刪)


球接觸到野手就可進壘,合理!

之前有人說規則是球接觸到手套可以起跑,

這樣就把棒球規則變的狹隘了!

sam5114 wrote:
棒球規則就是球一接觸外野手手套的一瞬間,
跑者就可以離壘起跑


phynpan wrote:
小弟僅就此狀況回覆...(恕刪)


沒錯 你得到它了!
我提供一個身為外野手出身的我針對此假設放在心裡多年的方法 , 一個比較有可能的假"動作" 就是要接殺高飛球的一瞬間 , 由筆直的接殺姿勢改為蹲下接球 , 如果一來可以賭一把三壘跑者在目測外野手接球的一瞬間起跑的timing 錯誤 , 來個提早離壘 ,
不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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