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棒體系對於小聯盟球員也有以下的保障措施,新人聯盟及短期1A第一年850美元、第二年後至少850美元,1A第一年1050美元、第二年後至少1050美元,高階1A第一年1100美元、第二年後至少1100美元,2A第一年1500美元、第二年後至少1500美元,3A第一年2150美元、第二年後至少2150美元,對於十分具有潛力的小聯盟球員,在小聯盟待滿一定年限後,任何球隊都可接洽該名球員,而母隊的方式只有將該球員放入40人名單,才能避免該名球員被選走。一但被列入40人名單,卻尚無升至大聯盟打球過,薪資立即上升到至少有年薪3萬美金(2008年球季改為31250美金、2009年為32500美金)。一但有上至大聯盟打球(至少一天)、隔年並另簽下大聯盟合約,起薪資立即上升到至少有年薪5萬美金
有看到嗎? 這只是基本薪資 還不算一些激勵獎金
你一個小聯盟選手好不容易擠破頭 升上大聯盟 會想打放水球?
一打爛 馬上就被下放了
更何況 一個小聯盟選手 誰要去買你?
那來看看本來就是大聯盟選手好了
基本上一定要是固定輪值的投手 或是先發野手 才有買的價值
我們以郭泓志為例好了 他2010談的是95萬美金 2011成績很好 薪水漲到272.5萬美金 這只是底薪
請問要花多少錢來買他放水?
500萬? 1000萬?
大聯盟的競爭很激烈的 打不好就是掰掰 打的好一年薪水也會跟著暴漲
要買? 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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