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想法都有道理,只是我們臺灣一支象徵性指標球隊若可以長存下來為什麼不可以?給有錢的集團玩大一些,把他歸為其下集團一部分有何不可?重新經營品牌和買一個在臺灣職棒有年資地位的球隊品牌本來就可以評估,如果夠能力飯店也買下來
我也不認同樓主的話,如果買下要灌名的話義大犀牛不就變成義大興農犀牛?吉祥物弄一樣的字已經夠給面子了,改成麗寶象已經給足象迷面子了,買下象隊只是省下重新組隊的麻煩而已,對財團來說真的要弄一隊最好弄一隊新的可以拉攏解散球員,條件都可以重新談對財團最有利!我知道樓主的 感情,但對買主來說並不公平!花錢幫別人打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