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魯灣聯盟的票不是都是用送的嗎?送票+動員員工觀眾人數還是很難看!那真的是中職最慘澹的悲慘歲月:1997年年代集團為了爭奪中職轉播權敗給緯來,乾脆自己成立一個聯盟來轉播,記得是由TVIS播,4支球隊同屬一家公司,贊助商只有冠名權,很怪,很像公司內部的員工對抗賽,搞到最後撐不下去了,兩個聯盟都快死了,才又合併成現在的中華職棒大聯盟。
raptor168 wrote:= =那個時期是棒壇...(恕刪) 那個年代我沒機會參與到不過當時那個算是惡意挖角嗎...?中職一直都沒有什麼複數年約或是合理的制度(近幾年有了)球員為了錢跳槽很合理啊在法理上應該沒錯?情的話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