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06 wrote:另外講難聽一點,大巨蛋會不會賠錢還不一定,說了一堆花費,設計者自己不會改用自然,人工採光混和方式廣告收益算進去了沒?有沒有少算?遠雄與市府的合約可是有嚴重低估的前科...(恕刪) 首先, 確定你是問"遠雄經營大巨蛋賠錢" 還是 "市府解約賠錢?如果是後者, 我不得不問閣下貴庚, 為何邏輯如此之差?前面說會不會賠錢還不一定, 我能預認你認為可能北市府1毛都不用出錢, 後面又說遠雄與市府合約有低估前科,這兩者完全不相干.其次, 還是要說...依照柯文哲那種得理不饒人個性, 要有真材實料老早讓遠雄吃不完兜著走了,還會在電視螢幕前哽咽 "他有馬英九照 嗚嗚嗚"
BL06 wrote:1.我也是聽來的,看...(恕刪) "而確實球場地面被改成地底下了,不是嗎?"甚麼叫改成地下?跟哪一個版本改成地下?仔細去找找資料,包括市政府拿出來比較的版本,球場都是在地下。自始就在地下,沒有本來在地面被改成地底下的問題。"如果可以有這種商業樓地板面積,招標時為何不是這個數字,而是得標後一再放寬?"這個商業樓地板面積就是招標時的數字,林欽榮故意把"容積面積"和"總樓地板面積"搞混,讓一般市民搞不清楚。如果真的招標條件和現在設計不同,以柯文哲欲除遠雄而後快的作為,到現在只能搞個i-voiting和合意解約,你真的覺得是一再放寬的結果?你要出來評論這件事,就該把這東西搞清楚,而不是聽說聽說的人云亦云。跟高雄巨蛋比怎麼自取其辱了?所以陳菊說商場可以比巨蛋大一倍、政府再補助15億就可以;台北大巨蛋商場比巨蛋大就不可以、政府沒出銭一樣叫圖利?我看是不敢面對這種比較的人比較丟臉吧。同樣的,我也說了,最後核發使用執照時,現場施工一定要跟建照圖相符,也就是所有的變更要走完審查程序獲得同意才能拿到使照,審查過程有修改,現場施工就得跟著改。我可沒說完工和建照圖可以不相符。
BL06 wrote:請問您為何都不願意去...(恕刪) "室內最高高度也要看屋頂形狀,不是室內高度越高就越不會被球打到吧?"如果不是室內愈高愈不會被球打到,那是甚麼?不懂你的邏輯。當然是愈高愈不會被打到啊。你說對的,除了看最高高度也要看屋頂形狀,你想一下,最高高度一樣的話,平均高度是一個球型比較高?還是個蛋型?球型的中央假設60公尺,四周一直往下掉,到邊緣可能剩下40公尺;蛋型的中央一樣假設60公尺,四周緩慢遞減,到邊緣可能還有50公尺。你說哪個比較好?"另外講難聽一點,大巨蛋會不會賠錢還不一定,說了一堆花費,設計者自己不會改用自然,人工採光混和方式。廣告收益算進去了沒?有沒有少算?"我想你根本不懂棒球吧?你知道屋頂採用天然光和燈光混和照明的話,球可能會看不到嗎?而且,這點和賺不賺錢有甚麼關係?講廣告就更好笑了,全台灣哪一個球場、體育館的廣告收入好?你知道桃園、洲際、澄清湖等球場一年的廣告收入是多少?而且還是球團收走。你知道台北小巨蛋、高雄巨蛋一年的廣告收入是多少?我直接告訴你吧,小朋友,在台灣,所有國外視為重要收入的巨蛋營運項目都很難賺,包括廣告、包廂、會員、周邊商品。不信?我前面提到的幾個國內案例你去查查這方面收入有多少就知道了。BL06 wrote:實在太厲害了,因為尊...(恕刪) 你再仔細查查歷史,是先要在松菸蓋巨蛋才冒出古蹟的問題,還是先有松菸古蹟才冒出要在這蓋巨蛋?既然以經決定要在這蓋了,當然要遷就現有條件儘量去做優化。包括距離、高度、外型等等,這些嚴謹的作業不是靠聽說就能聽到的。
janus95 wrote:講廣告就更好笑了...(恕刪) 其實很多人不清楚國外的運作模式又硬要跟國外比較就MLB來說, 大部分的球場相關收入很單純: 冠名權/廣告, 門票, 小吃/飲料. 問題是球場是球團的啊...球場收入對球團來說只是整體收入的一部分. 在球場開發階段政府會提供協助, 但是開始營運後政府只要收稅數鈔票. 我們是BOT蓋好球場之後再來要球團認養, 那球團嫌貴不認養要怎麼辦? 就靠周邊商場賺錢, 場地拿去辦演唱會呀... 又不是電影"夢幻成真", 球場蓋好了他們就會來打球.明明職棒市場規模用不到巨蛋, 硬要打腫臉充胖子. 如果台灣的球團夠大, 自己去買地蓋球場根本不會有這些問題.
cyhm wrote:其實很多人不清楚國...(恕刪) 職棒規模用不到大巨蛋?大巨蛋二十年前就開始規劃,期間發生多少簽賭打假球案,多少球員球星傷透球迷的心,結果自己把自己搞倒?如果沒有簽賭打假球,職棒規模肯定比現在大得多。
VICCHEN2006 wrote:職棒規模用不到大巨...(恕刪) 一個球場要規劃20年你不認為就是沒市場嗎? 20年前就人氣第一的兄弟象不管怎麼打都很微妙的"固定"每年賠1000萬, 你覺得市場能成長到什麼地步?老話一句, 球團能大到自己買地蓋球場就不會有那些有的沒的問題. 當然我不是說球團必須大到能獨力蓋球場才算合格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