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y1926 wrote:
學大聯盟的,捕手至少要讓出跑壘路線給跑者,
不能整個卡死,目的是避免衝撞,用意是在保護捕手安全,
在大聯盟以前的案例,衝撞本壘的攻防戰,
捕手在外國打者的衝撞下,很像被卡車撞到。。。
至於球早到晚到,實施第一年,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今年的規則,在季賽已經至少兩場以上,
捕手卡死跑壘路線背叛跑者安全回本壘得分。
波西條款
其實這些判決是有些爭議的
但是基本上還是有跡可循
主要並不是看捕手接到球要阻殺時有沒有卡死位置
而是捕手還沒接到球時是不是就已經站在跑壘路線上
捕手沒有接到球是不能站在跑壘路線上的
換個說法就是...捕手只要接到球...要整個人跑進跑壘路線檔人也沒什麼關係
但前提就是...接到球之後才能進入跑壘路線
又或者是不是故意要進去...而是傳球者傳的路線不得不進到跑壘路線才接的到球
今天這個改判...
在下在現場看其實很明顯義大捕手在還沒有接到球時就已經把腳跨過本壘板用身體阻擋跑壘路線了
從一開始就已經是違例妨礙進壘
不管球多早到...捕手沒接到球就是不能站在跑壘路線裡面
這是美國先實施的...今年比賽也有很多次判決...才不是什麼領先全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