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o989 wrote:台北股市都是假題材,...(恕刪) 還文創?笑死人小學生都知道不是"文學創作"運動哪時候算文創了連遊戲這種創作,都不能算文創了什麼都能算文創? 那每間加盟店的品牌(美而美,五十嵐,麥味登,華夫麵包...),都算文創?
aquarise02 wrote:NBA黃蜂都改名鵜鶘了.超音速改名雷霆. NBA 我不熟,不敢亂講!所以,你認為Yankees 和 Sonics對美國人的意義是一樣?你認為看在南加,LAA和LAD只是兩支球隊而已?可以任憑球隊Owner高興改來改去?如果你認同兄弟只是球隊,3M(簽約金)*40=1億2 大家可能都覺得貴如果你買的是品牌,是一種次文化,30年愛恨都包起來一起算,就不只五億不知道台北市政府可不可先將"兄弟象"和"兄弟棒球隊"暫定為市級古蹟
aquarise02 wrote:NBA黃蜂都改名鵜鶘了.超音速改名雷霆.接手的企業有需要再用兄弟象嗎?兄弟象=金字招牌嗎? 新的球隊用雲豹隊 說不定球衣用豹紋裝 還有可能大賣...(恕刪) 真正的豪門球隊是不會改名的,前陣子道奇才換老闆,有改名嗎,兄弟當然不能和外國的豪門球隊比,但在國內職業球隊已經是一哥,如果改名了,那還不如自已組一支比較便宜,不過你放心這些財團一定會改名,因為他們決對不會知道什麼叫經營球隊,什麼球隊的傳統,他們只想花個幾億買個廣告而已,可悲的這就是台灣的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