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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威助&王建民回中職是否要參加選秀?


kaots wrote:
沒有喔.....依據...(恕刪)


我知道呀!

我的意思是說有種要球員參加選秀,就要有種付簽約金嘛


不然選秀這兩個字的意思是...?

真不懂這規矩

jackalsos2046 wrote:
我知道呀!

我的意思是說有種要球員參加選秀,就要有種付簽約金嘛

這我完全認同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kaots wrote:
As title我想...(恕刪)


目前就是會長提案
常務理事表決60%通過(已經預想到第五隊了)
所以應該只會有郭泓志跟大樹哥適用
其他通通參加選秀
林威助很可惜沒有兩年前想通回來
現在34歲可能落個叫好不叫座
林威助自己對於選秀也很排斥
最後可能落個不回來"貢獻故鄉"
直接在日職二軍打一年退休
最後第五隊各種跡象判斷應該是"沒了"
一堆原來想跳出來的業甲應該會龜縮回去
沒有舞台誰肯過來中職?
選秀沒戲唱人員換血就要暫緩
統一搶郭泓志少選兩個看來也不算甚麼
我也完全認同樓上說的

不用搞的那麼麻煩 還什麼個案  個案的貢獻又是誰認定才算數

直接就是強制每個沒打過CPBL的就是要參加選秀
然後給簽約金


不要跟我說什麼這些旅外球員都已經在國外打職業了 回來還要選秀

全世界的職棒聯盟都是這樣  本國籍的就是要參加選秀 不管你以前在外面名氣多大
目前只有一個公園大叔例外 不過他是真的變大叔了 而且他在2011年12月20日與韓華老鷹隊簽下單年合約,返回韓國職棒效力。韓華老鷹隊原先提出年薪四億韓圜、激勵獎金兩億韓圜的合約,但朴贊浩表示僅願意只領2400萬韓圜(約台幣62萬元)的薪資(相當於韓職菜鳥球員的薪水),並且希望球團能將原先提出的數億薪資轉於資助基層棒運的發展。

我才不相信這些在國外打球的會不知道他隔壁本國籍的隊友一定都要經過選秀進來


KoalaTsao wrote:
韓華老鷹隊原先提出年薪四億韓圜、激勵獎金兩億韓圜的合約,但朴贊浩表示僅願意只領2400萬韓圜(約台幣62萬元)的薪資

有人會笨到把錢往外推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kaots wrote:
有人會笨到把錢往外推...(恕刪)


人不缺錢的時候 會想要名聲
如果上述兩人來選擇並放棄前3輪選秀,除了王建民值得,林威助比較不划算啦!
雞肉攤小販 wrote:
如果上述兩人來選擇並放棄前3輪選秀,除了王建民值得,林威助比較不划算啦!

完全同意+1
王建民就算不太能投,也有莫大的廣告宣傳效益,光是新聞就很愛報

林威助相對的,廣告效益小很多...老媽就聽過王建民,不認識林威助...

希望林能夠在日本找到球隊簽約...

supersd wrote:
完全同意+1王建民就...(恕刪)


之前爬上大樹的無尾熊
現在可安好?~~

林威助想造勢
可比照辨理
個別的「專案制度」是最差的方式!這個大家都發表過很多意見了…

其實定出「固定的專案條件」,例如打過幾年大聯盟、小聯盟什麼等級…就提供專案,這樣在可行性上也會有困難點。
假設某球員符合「固定專案條件」,但是卻沒有球隊願意為他犧牲選秀權來簽約,那麼他的處境不是更尷尬?
自願「降級」參加選秀?有人拉得下這個臉來嗎?

另外參加選秀就該給簽約金,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中職早就該檢討的!
但是旅外球員回歸如果一律參加選秀,的確也會影響許多球員回歸的意願。
例如今天就算郭泓志願意參加選秀,如果被兄弟選走,他不願加入或是教主又跑去和人家「談心」…
請問該怎麼辦?這不是更加阻礙優秀旅外球員回歸嗎?


我覺得可以考慮在選秀權之外另訂一個特別簽約權,球隊可以在任何時候在選秀之外簽球員。
但是有時間、名額的限制。例如每三年一個名額…。
也可以不限定旅外,你要簽有潛力的高中球員也可以。
這個特別簽約權可以交易轉讓,可以和別隊交易現有球員、選秀權…

這樣也可以鼓勵球團自己透過各種管道去爭取優秀的球員加盟,比聯盟去協商有效率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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