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樓主多了解一點國內外職業棒球後就會發現這種短期合約無論有無附帶逃脫條款都是為了測試某位選手是否適合球隊而存在而選手表現好的話也給將來換約或轉隊有更好的機會這對雙方都是有利的,合則來不合則去不然全世界可沒幾個球隊能像洋雞財力雄厚可以一直砸錢給肥約然後當冤大頭最後談到曼尼,我之前的文有提過除了薪資和挖角以外,義大這次的行銷好像過頭了應該有讓曼尼感到疲勞轟炸 無法專心打球所以才提前離開
hellofifty wrote:如果以後有中職機會簽大咖球星 應該不要再有逃脫條款不然每三個月都有人走 對士氣, 球迷信心與國際宣傳反會有負面影響 不是上策 你這句話的前提是人會來但合約開出來的條件太爛有哪個大咖會來?義大不可能一開始就端出三個月的約,一定有談過打滿一季的合約但為什麼manny最後只接受三個月的約?所以說,先把人搞來再說吧,人不來什麼都不用說
綁大牌球星??你太熱昏了頭嗎??太看的起台灣了.....有人肯來,謝天謝地了綁約??王建民光有傷不必上場就能拿多少錢看看台灣球員....是人家的渣渣呀.....不然每個拚著上日職上MLB是為啥?為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