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三呎線並不是固定指壘包與壘包的直線左與右各三呎或是共三呎!!是守備球員持球時夾殺擊球跑壘員,才會出先所謂三呎線的情形!三呎線的定義是持球員(請注意有拿球才算)的左右三呎,約為手臂張開的距離~為了避免跑壘員為了躲避夾殺,以較大的角度繞離持球員,當跑壘員與持球的守備員交錯時,如果持球員因跑壘者刻意繞開躲避,造成持球員即使伸手也無法觸及跑壘員,裁判會以超過三呎線的規則,判決跑者出局。但是,跑壘員如果沒有偏離跑壘方向,而是持球員原本就離的比較遠,雖然持球員有觸殺的動作,但裁判不會使用三呎線的規則來判決跑者出局。以上台灣棒球維基管的定義是錯的~那是古早的定義!!!
今日重點在觸殺時間點跑者繞過守方>守方接到球做觸殺>來不及 沒3呎線問題 SAFE如果是守方先接到球做觸殺>跑者繞過去沒觸到> 偏離3呎線 OUT不然以後比賽守方就安排2個人站在本壘到3壘那條跑壘線擋跑者就好要跑過去一定要偏離3呎線 自動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