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alaTsao wrote:陳在墨聯打就差不多一...(恕刪) 被選了之後出去打不管多久...回來還是要先跟當初選他的球隊談合約不會因為出去後又回來就能重新參加選秀!(所以倪福德回來一樣要和兄弟談約 並不能重新投入選秀會 除非兄弟解散了...)
桃枝夭夭 wrote:被選了之後出去打不管多久...回來還是要先跟當初選他的球隊談合約不會因為出去後又回來就能重新參加選秀!(所以倪福德回來一樣要和兄弟談約 並不能重新投入選秀會 除非兄弟解散了...)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8%91%89%E4%B8%81%E4%BB%81%E6%A2%9D%E6%AC%BE新人選拔辦法」第104條違反契約交涉權:「選拔會議前同意參選之球員,經球團指名後,若未與指名之球團洽談合約事宜,而逕與國外職業球團簽約者,該球員自返國提出加入本聯盟之申請日起,原指名之球團在三個月內仍保有該球員之契約交涉權。但如超過三個月之時限無法與該球員締結契約者,該球員得參加隔年之聯盟選拔會議,方得加入本聯盟。」所以倪就算回來 只要他不簽約 三個月過了 他還是可以參加隔年選秀沒有什麼終身兄弟人的道理的~就像樓上大大所說的 只要三個月內無法簽合約 就可以隔年再回來選了陳有經紀人 會幫他想辦法的啦!對了~ 教主好像是最不想跟經紀人談合約的人喔
KoalaTsao wrote:http://twb...(恕刪) 我也沒說錯阿 引這條約只是替我註解而已 謝啦!沒說一定是兄弟人...只是三個月過後...還得找個工打...過一個球季後再回來參加選秀...而且你還得保證不會被同一隊報復性再選你一次...真要弄成那樣真的會欲哭無淚啊!以教主在聯盟的影響力...真的要惡搞某個球員 不是不可能...球員還是不要太白目比較好不過最好的情形是...如果真像教主說的明年打算要賣球隊那躲一年回來跟大企業談薪那倒是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