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賽事依不同屬性加以分級
(1)第1級:奧運、亞運、經典賽。
(2)第2級:世界杯、亞洲杯、洲際杯,此類比賽如在國內舉辦則提升為第1級。
在國內舉辦的就是一級賽事,打不到冠軍很難對體委會交待,如果得到第一名還有國光獎金可以領,依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亞錦賽應為三等一級,即參加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新臺幣六十萬元。
對照日韓都派二軍參加,又在台灣舉行,得冠領獎金的機會大大增加,所以棒協若要派新秀組隊,職棒老大哥會不高興的,以後國際賽事都拒絕徵招,那棒協也不用玩了,所以就乾脆開放職棒球員報名,派頂尖職棒球員得好名次,體委會有政績可以宣揚,棒協對體委會跟中職都有交待,職棒球員也賺一筆外快,三贏的局面皆大歡喜!
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
第四條 國光體育獎章分為三等九級,各等級獎章給獎資格如下:
一、一等一級:參加奧運獲第一名者。
二、一等二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二名者。
(二)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會員國達二00個以上,每四年舉辦一次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三、一等三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三名者。
(二)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會員國達二00個以上,每四年舉辦一次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四、二等一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四名者。
(二)參加亞運獲第一名者。
(三)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會員國達二00個以上,每四年舉辦一次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四)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五、二等二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五名及第六名者。
(二)參加亞運獲第二名者。
(三)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六、二等三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七名及第八名者。
(二)參加亞運獲第三名者。
(三)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四)參加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七、三等一級:
(一)參加世界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二)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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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加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四)參加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五)參加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八、三等二級:
(一)參加世界運動會獲第二名者。
(二)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獲第二名者。
(三)參加東亞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四)參加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五)參加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六)參加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七)參加非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八)參加世界青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九、三等三級:
(一)參加世界運動會獲第三名者。
(二)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獲第三名者。
(三)參加國際學校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四)參加東亞運動會獲第二名者。
(五)參加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六)參加非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七)參加世界青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八)參加世界青少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九)參加亞洲青年或青少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前項所定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係以競賽舉辦時最近一屆已辦或奧運、亞運籌備單位正式核定將辦之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為限。
第五條 符合前二條規定頒給之獎助學金,其標準如下:
一、一等一級: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二、一等二級:新臺幣七百萬元。
三、一等三級:新臺幣五百萬元。
四、二等一級:新臺幣三百萬元。
五、二等二級: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六、二等三級:新臺幣九十萬元。
七、三等一級:新臺幣六十萬元。
八、三等二級:新臺幣三十萬元。
九、三等三級:新臺幣十五萬元。
參加在我國舉辦之第二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所定賽會,並符合其獎勵者,獎助學金加發二分之一。
第六條 參加奧運獲前三名者應領取之獎助學金,得選擇一次領取;或以下列標準終身按月領取:
一、奧運第一名:新臺幣七萬五千元。
二、奧運第二名:新臺幣三萬八千元。
三、奧運第三名: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選擇按月領取獎助學金者,中途放棄時,得依一次領取獎助學金金額,扣除已

現在的球員
既沒有大郭的鬥志
也沒有小郭這種體能怪物
小小郭這一代的天才也都折損的差不多了
昨天新聞才有一個跑去賣烤肉
年輕一輩的有幾個不錯
但是都沒有陳金鋒當年那種"完全不同等級"的感覺
.................
啊~
熊熊想到民明的這篇文章
真的是這樣嗎

球魂 民明都不再更新了 實在非常可惜 有人知道原因嗎

j815062 wrote:
通常~只要該場賽事在...(恕刪)
最後一句說得很中肯,這也代表著台灣棒球水準原地踏步以及徵召制度不夠健全
clws wrote:
哪來的一級戰將可以徵...(恕刪)
我完全沒把王郭陳曹列為一級戰將,你知道當時徵召難度有多高嗎?!
杜哈亞運陣中的主力投手郭泓志、雅典奧運飆破160KM的曹錦輝,當時棒協是以什麼藉口讓球團放人嗎?!
都是以徵召完即可抵役兵役(記得只要服12天兵役),當時的義務役有兩年之久,這兩年對職業選手有多麼重要!
所以徵召難度之高根本不在我所謂的"頻繁"出賽的一級戰將
要養出這麼大物級的選手,不是也要舞台讓他們發揮嗎

ace6210 wrote:
為了獎金無可厚非阿!...(恕刪)
就這樣拿到亞洲第一對於台灣而言意義是什麼?

獎金而言又能如何?培育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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