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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獅爭救援王 驚爆玩假的


elac_chen wrote:
獅隊為了讓保護張泰山的打點王,還不是故意保送周思齊,有看到周思齊無奈的表情嗎 ?


恰恰每次被保送的時候也是很無奈......照那種說法都是打假球囉
http://tw.myblog.yahoo.com/sanjing-sobar

mikycomepls wrote:
象隊要護航可以,早該在8局就推湯瑪士上來,這才叫積極爭取

領先四分...第八局上來也有救援點嗎???

好像沒有吧???

記得在領先超過三分的情況下是要投滿三局才有的,
但要湯瑪士投滿三局...這對closer來說好像也多了點,
不是嗎???
陸軍憲兵少尉 預官43期 何排
【聯盟】
針對9月30日聯盟例行賽統一7-ELEVEn對兄弟賽事,於第九局上半發生之違反運動精神事件,聯盟經審視比賽影片後,認定比賽行為確實違背棒球員運動精神,嚴重影響聯盟形象,聯盟決定取消本季最佳救援投手獎項,並依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五條、第三十二條規定作出懲處決議。

統一7-ELEVEn中島輝士總教練與兄弟陳瑞振總教練,未盡督導之責,兩人各處罰金五萬元、禁賽三場。
兄弟葉詠捷選手及統一7-ELEVEn李育儒選手,因明顯違反運動員應有之比賽行為,各處禁賽三場。
另主審蘇建文先生,除口頭警告外,未有更積極的制止行為,因此亦處禁賽三場之處分。

有關禁賽實施日程按聯盟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將於明年球季起開始執行。




八萬元可以捐出去嗎???
CPBL 9月30日例行賽懲處案
【聯盟】
針對9月30日聯盟例行賽統一7-ELEVEn對兄弟賽事,於第九局上半發生之違反運動精神事件,聯盟經審視比賽影片後,認定比賽行為確實違背棒球員運動精神,嚴重影響聯盟形象,聯盟決定取消本季最佳救援投手獎項,並依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五條、第三十二條規定作出懲處決議。

統一7-ELEVEn中島輝士總教練與兄弟陳瑞振總教練,未盡督導之責,兩人各處罰金五萬元、禁賽三場。
兄弟葉詠捷選手及統一7-ELEVEn李育儒選手,因明顯違反運動員應有之比賽行為,各處禁賽三場。
另主審蘇建文先生,除口頭警告外,未有更積極的制止行為,因此亦處禁賽三場之處分。

有關禁賽實施日程按聯盟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將於明年球季起開始執行。

CPBL

===================
這樣高興了吧...
但是至少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這真的是很不好的示範...

====================
又改了...

中職/「不容許一點瑕疵」 會長宣布今年救援王從缺
中華職棒23年最後一場例行賽,統一獅和兄弟象兩隊球員因協助隊友爭奪救援王,出現「策略性」操作,引發軒然大波,今天(1日)聯盟召開記者會對相關人員做出懲處,會長黃鎮台也宣布取消今年的救援王獎項。

獅象兩隊上演「故意」投壞球和揮空的舉動,違反運動道德,也嚴重影響聯盟形象,因此會長黃鎮台表示,這個獎項的設置是為了鼓勵選手拚鬥,也具有重大社會責任,不容許任何瑕疵,因此他動用裁量權,宣布該獎項從缺。

雖然沒有救援王頭銜和10萬元獎金,但湯瑪仕的救援記錄還是保留。而相關懲處是依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五條、第三十二條規定作出決議。

CPBL
CPBL又不是今天才打假球,大驚小怪的
mo乖乖男 wrote:
【聯盟】
針對9月3...(恕刪)
樓樓上的 OP 了

而且中職這篇新聞的連結也失效

不知道是不是要改新聞或者是........
這是簽名檔
不知道明年如果接近季末又出現成績很接近而必須用手段來讓球員得獎

聯盟是否要在賽前請主審先跟兩隊教練口頭上表示不得使用任何手段

讓有機會獲得獎項的球員來奪下獎項


像昨天的比賽的救援王, 兄弟那邊是要堆壘才能讓湯馬仕上來奪救援點

統一那邊是要想辦法出局才能讓林岳平保有救援王的得獎資格

不過這樣子玩, 整個比賽變的很難看.....


就不知道聯盟敢不敢這樣做了
這是簽名檔

樂福佑 wrote:
又再把買票進場的球迷...(恕刪)

這樣就叫玩假的
那全世界沒有真的
幫自己的球員爭取講項就叫玩假的
那鷹俠該回來抗議了

重點是吃相太難看了
爭獎項有這麼重要嗎?
拿到一座救援王跟八萬元有很重要嗎?
湯瑪士對台灣有很重要嗎?
兩年後誰會記得他
象隊把整隊都賠進去了
如果葉詠捷真的正常投
那今天會是獅隊被幹到爆
另外就是陳瑞振的言論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是在護航
如果賽後有guts一點承認我想還反應還不會這麼大
他的說法就是把看球的都當成白痴

樂福佑 wrote:
又再把買票進場的球迷...(恕刪)


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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