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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孵不出來 傳南韓搶走經典賽預賽主辦權

別人用巨蛋來申請比賽
我們用澄清湖棒球場
這是要怎麼比

劉肯尼 wrote:
這裡不是運動版嗎怎...(恕刪)


請問哪一個大型建案變更過?

MoonMan wrote:
請問哪一個大型建案...(恕刪)


外觀,建材,室內格局.....全部都有變更過。

從事建築相關行業二十幾年,沒看過沒變更設計過的公共工程或建案。

VICCHEN2006 wrote:
外觀,建材,室內格...(恕刪)


所以是合法變更?
MoonMan wrote:
所以是合法變更?...(恕刪)


依照台灣建築消防法規辦理變更設計,當然合法。

不合法規的部分就是違建,依法可以強制拆除。

大巨蛋辦理設計圖面變更送審,台北市政府連審查都沒有,也不限期改善,直接勒令全面停工,有違比例原則,在日後的法律攻防對台北市政府是不利的。
題外話, 請問少女時代使用的小巨蛋可以打棒球嗎?
現在都是誰在放話?
有問題就告!變更設計違法就去告!公安不安全就去告!
喊了一年多了!以柯的個性真有問題早就提告了,結果咧!到現在法務局連法律攻防都還沒準備!你說扯不扯!

VICCHEN2006 wrote:
依照台灣建築消防法...(恕刪)


所以遠雄送審的當時 已經變更設計施工了嗎?
市府沒有審完就已經變更設計施工了 對嗎?

變更設計部分是商場還是巨蛋?



XERXES13 wrote:
或許大家都對大巨蛋的安全有爭議,但是不需要爭亂的是...即使這個蛋蓋好了之後
1. 因為知道這個架構問題,日職一定不會同意在這顆蛋打球,畢竟一開始畫設計圖的是在日本蓋巨蛋的高手。
2. 如果有大聯盟球隊來友誼賽,他們也一定不會在這顆蛋打球,寧願去新莊棒球場或是台中洲際棒球場或澄清湖棒球場。
用日職美職對於選手保護的用心來看,它們絕對不會選這個點來打賽程!!!
也就是說,這顆蛋將不會有棒球的國際賽事在這邊打..........悲!(恕刪)


邏輯錯誤
如果我是國外球團老闆,去台灣比賽我還希望我的球員在巨蛋裡面打球咧
而且對於保護球員的用心才會選巨蛋打啦!
洲際好一點,新莊、澄清湖算了吧!
MoonMan wrote:
所以遠雄送審的當時...(恕刪)


一般來說沒有涉及主要結構變更的部分都是附上變更說明及法規檢討等書面資料,一面送審一面施工,等市政府審完再施工太沒效率(公務人員,嗯⋯⋯),更何況有合約期限壓力。

商場和巨蛋本體一定都是一面調整設計一面施工,有些狀況是施工後會發現,更何況這種大型特殊工程。

如果市政府擺爛不審或刻意刁難,那工程就不用繼續做了?其間的損失,拖過合約期限是誰要負責?

會這麼問是因為你不是從事建築相關行業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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