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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大巨蛋我要吹冷氣看棒球

Monson1974 wrote: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連...(恕刪)


我今天見識到柯粉的攻擊力道了

很諷刺的是 我上週發表柯p是個老實人一篇文章也被柯黑罵到體無完膚 台灣確實被政治綁架無誤
沒辦法處理前朝留下來的爛攤子~看看接下來的繼任者
倒因為果呀!
市政府明明就說改正就給過,開啟完成剩下的建設~⋯
問題在於後面加簽的不合理合約卡的無法動彈,而不是是政府不作為~⋯
市政府溝通就說人家私下喬事,不溝通說人家無力解決~⋯


少掉藍綠思考,多點討論解決
samlin0609 wrote:




...(恕刪)

神奇的派大星 wrote:
大巨蛋大事記要》
〈2004/05/17〉遠雄集團、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等共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獲台北巨蛋最優先申請人資格
〈2004/09/20〉遠雄集團拜會台北市政府
〈2004/09/29〉遠雄與劉培森、日商竹中工務店等因工程預算發生激烈衝突,劉培森、竹中工務店宣布退出聯盟
〈2004/10/18〉竹中工務店行文北市府,聲明保留原台北巨蛋設計著作權。台北市長馬英九批示暫緩與遠雄簽約,巨蛋動工時程因此延宕
〈2004/11/25〉第四次甄審會,遠雄提出了「變更協力廠商」的申請
〈20050103、20050523〉第四、第五次甄審會,要求更換的協力廠商「不得低於原有協力廠商之資格」,要求補件再審
〈2005/07/05〉遠雄新團隊資格遭到甄審會否決,北市巨蛋案破局
〈2005/07/19〉遠雄對爭取巨蛋失利提起行政訴訟
〈2005/09/05〉台北市政府通知遠雄該案流標,廢止與遠雄合作。
〈2005/10/05〉遠雄再次向工程會提出申訴。
〈2005/12/02〉工程會(促字第0940005號、促字第0940006號)二次發文撤銷台北市政府否決遠雄新團隊資格的決議。
〈2006/01/09〉第七次甄審會延續會議,再度否決遠雄新團隊資格,北市巨蛋案再度破局。
〈2006/03/02〉遠雄再次向工程會提出申訴。
〈2006/04/21〉行政院工程會(促字第0950001號)三度裁決遠雄申訴有理由,台北市政府異議處理結果於法不符,甄審會議決結果逾越投標須知
〈2006/06/19〉第八次台北巨蛋甄審會審核通過遠雄得標,巨蛋案回到起點,遠雄將在收到公文1個月內和台北市政府簽約
〈2006/10/03〉當時現任台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董座趙藤雄簽訂大巨蛋BOT合約。
〈2008/08/27〉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工程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審議判斷書忽視本案行政目的及剛性規範,又工程專業不足,致侵害甄審會專業判斷範疇,更造成市政府別無駁准空間,影響該案後續之發展。



這可是扁政府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恕刪)


〈2006/10/03〉當時現任台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董座趙藤雄BOT合約。



不爽可以不簽啊,又沒人逼你,害馬英九的財政部長李述德被檢方起訴求刑
大巨蛋圖利遠雄30億!起訴李述德求刑10年 劍指馬英九
這個有好笑,扁政府不當決定,馬政府歡喜割稻,半斤八兩~⋯
timliu5358 wrote:




最好笑的是南...(恕刪)

timliu5358 wrote:
柯市長這人我不討厭還喜歡他的個性 但當市長也要有執行力 確實對他又愛又恨 他如果大巨蛋早解決我就會投他 但還是沒解...(恕刪)


你的生活只繞著巨蛋嗎??

現在大家都知道,巨蛋是官商勾結下的產物

丁丁怎麼不提出巨蛋他要如何處理???
大巨蛋本就不該蓋在這裡 而且看球民眾養的起這個蛋嗎 ?

棒球號稱台灣國球 其實就主因沒其它主力運動了 隨便拉個來混

對比日本 美國..它們對運動的推廣著力運作 台灣就落後國家

天天一堆自爽型民眾看看國外新聞就在那亂推亂爽


大巨蛋都蓋多久了 是藍綠政商共業合作下的産物 柯當市長是該負責

那藍綠不用負責 ? 選它們的民眾不用負責 賴給一個小柯黨自己就清高
可脫身正義了 ?
有人要五大案結果
來來來~~


台北文創松菸BOT案

松菸BOT案有最新進展,台北市府與富邦轄下台北文創、誠品集團歷經3個月談判,於9月

中達成共識,簽訂第二次增補協議,除BOT契約架構外,另制定超額分潤辦法,若年度稅

後淨利超過市府核定投資執行計畫書同年度預估稅後淨利時,即繳交超額部分的50%回饋

市府。而針對日前台灣大哥大進駐松菸遭質疑「文創性不足」一事,台哥大也願配合市府

政策,遷出台北文創大樓。


蘋果報導,過去松菸文創大樓營運權利金以房屋租金計算,引發外界極大批評,未來將改

為營運收入的千分之五做計算,其中松菸商場、展演預計多繳納600萬元權利金,誠品旅

館則以「保證旅館最低6成住房率」,支付千分之5營運權利金,估繳納540餘元,兩者相

加約900萬元。

因此,未來松菸文創大樓營運權利金,將從2014年郝市府的56萬一口氣調升到900餘萬,

由於雙方還有43年合約,等於北市府將可多拿約3億6千餘萬的營運權利金。這樣的結果也

代表柯市府在松菸案上,獲得了實質的成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4969

結論 每年多拿回近900萬權利金 還有 繳交超過預估稅後超額部分的50%回饋市府


台北雙子星弊案

太極雙星團隊負責人何岳儒1年徒刑,金主程宏道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90萬元,前台北

市議員賴素如則另案起訴,去年被高院判刑9年,上訴最高院審理中。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4409

結論:兩人被判刑定讞 市議員賴素如更審中 雙子星也預計今年重新開始招標



三創園區爭議

三創資訊園區原本規劃八樓到十一樓設置的育成中心變為餐廳、十二樓違反土地分區使用

變劇場、大型LED廣告物造成光害、空橋坡度等問題,三創陸續改善後,爭議畫下句點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09844

https://www.syntrend.com.tw/floor

結論:雙方合作 化解糾紛


美河市案

兩個官員被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四年跟兩年 緩刑五年(可上訴)

捷運局以權益分配不公向日勝生求償,但是日勝生不服強制申請仲裁庭

對沒錯 不是好彬彬申請的 也不是柯文哲申請的 是日勝生申請的

北市府只能被動接受仲裁庭做出正式判斷,權益分配由30.75%提高至

45.4469%,北市府成功向日勝生討回33億5千88萬3633元。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1230/1024414/

結論:拿回33億5千88萬3633 不過本來想要要求113億


大巨蛋案:

104年被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勒令停工 106年台北高等法院認證停工有理

因為影響公安 除了公安部分可以復工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84249

台灣建築中心已在12月1日完成防火性能避難審查,最新出爐的審議結果大多是小幅修正

,但因牽涉到動線調整和變更,要求遠雄新增10座樓梯及減少100多席停車位;另營業面

積也因此被砍了4,000坪;如果大巨蛋近期復工要「有解」,估計遠雄將多付出70億元代

價。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21000186-260204

基本上來看 我是覺得遠雄大輸特輸拉 尤其是在大熊爆發弊案

2014年 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 大雄當庭坦承賄絡葉世文

2017年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掏空遠雄人壽 另透過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行賄

新北市政府官員,助遠雄人壽順利通過海山煤礦等都更開發案

大雄名聲就超級臭 柯文哲跟趙藤雄兩個人選 我選柯文哲

不過最近林洲民又跳出來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028918

林洲民指出,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有規範,逃生梯必須直達地面層,然而大巨蛋部分樓梯
從B5出發、到達B2就停止,拐個彎才到達地面層,顯然不符合第97條規範。

林洲民表示,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則規範,若要開演唱會,觀眾席不能在地面層7公尺以
下,大巨蛋內野、跟地面層差距已達10.5公尺,也不符合規定。

林洲民接著說,台建中心審查的是「性能式法規」,而「性能式法規」可以排除相關建築
技術規則,不過,上週邀集遠雄、建築師公會、台建中心,一同討論建築技術規則97條、
127條疑義,台建中心清楚表達,上述2條在過去3年都不是審查範圍內。
Mobile01系統服務員:您好,能請他提供資料給我們嗎? 我們也想知道叛徒是誰?
dohan8850 wrote:
大巨蛋看棒球應該只有...(恕刪)


核四花了人民三千億都封存了 大巨蛋真不算什麼

政治鬥爭無誤 只要換政黨就否定前朝所做的事 可是人民辛苦納稅錢就這樣沒了

但國民黨就很少惡搞民進黨的大建設 只能說民進黨真是會玩

Anthony Joe wrote:
你知道遠雄的巨蛋 ...(恕刪)

廠商不用花自己半毛錢,用市政府擔保直接跟公股銀無償搬錢!結果因為廠商貪心,市府縱容,搞到商用面積佔用到球場面積,導致巨蛋不能打棒球!真的很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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