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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宇討薪洪瑞河譙:沒Fire他還來要錢


心疼你的心疼 wrote:
洪瑞河強調,這筆帳也不應該讓新球團中信支付,「當時什麼狀況,我比較了解,就直接請聯盟仲裁,有理由去跟仲裁委員會講。


看來洪教主很有自信,仲裁委員會可能還是為資方講話的人馬,甚至是為洪教主講話的人馬....


誰跟你玩仲裁呀!?直接法院見!不然請律師是請心酸的!?

livina18 wrote:
為什麼兩、三年前的事...(恕刪)


日本動畫 "貓的報恩" 台灣上演"雞的報恩"
教主早已習慣包贏的牌局
稍有變數就足以讓他跳腳
還好教主退出職棒,否則小雞若是轉隊,對上原兄弟還給她優質先發的話
教主豈不是要中風了

mogwy wrote:
不知道現在義大的高國...(恕刪)


毫無疑問.健保費的雇主負擔部分.義大會出....

洪教主真是.....
etry12768 wrote:關於林恩宇透過律師討薪300萬,洪瑞河聞

這叫簽了痛痛人的洋雞情何以堪
irene0245 wrote:
這就是老美跟台灣人的做法不同處
為避免麻煩.老美沒完全確認好前決不簽約,但簽了約就一定會照做,
若是這次沒驗到,那下一次的合約就會列更詳細.
刻意隱瞞病情並非指身體有問題,而是誠信原則
就如同去醫院看病時要自己先填一些病史,再讓醫生問診之類的,
即便沒有逐項的進行體檢確認,但日後醫生診斷出了問題,那這段當事人當初的自白就很重要了.
回到原話題,如果有當初這段記錄,如文字或影音檔
即便沒有體檢,相信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畢竟沒有人願意花錢買一個上不了場的球員.
但上了當,終究還是要認...


美國對於運動員體檢是有一定的的標準的,不會因為個人傷病史就特地加強該人某部位的檢測...

因為各種運動會受傷的部位多半都很集中,球團都會和隊醫或者醫院合作針對運動員做特定部位檢查...

跟一般人體檢問診差很多的...何況運動員傷病史幾乎都是公開的...

以林的案例,哪邊受過傷報章雜誌都會有紀錄,就算是洪教主也不應該不知道林受過傷...

頂多也是問林傷好了沒有...這樣要說林欺騙洪教主這未免太過了...

也沒人能證明當下林的傷勢是好的,所以洪教主這麼說就太過分了...


心疼你的心疼 wrote:
林恩宇指出,「受傷期間所需要的醫療費用、復健費用、體能訓練員等相關所有支出,全部均由林恩宇本人負擔,惟舊兄弟球團未曾特別為林恩宇支付任何款項,對此亦均有各項單據可資證明,故對洪瑞河先生所述係由兄弟球團支付醫療費用等,誠無法理解。」

洪瑞河對此則說,「林恩宇開刀有健保給付,自費的部分都是球團出,至於他後面自己要怎麼再去復健,這些是他自己付的。
...(恕刪)



不愧是英明神武的洪教主,還理直氣壯、振振有詞地講出這番話....
真是笑掉球迷的大牙,也難怪被人酸了十餘年....

原蕉隊的球員們,真是恭喜你們了,終於不需要再談心及共體時艱了
母隊也終於有個職業球隊的樣子,也可能該有職棒球員的福利了
矚逗然瀆騎,都在府中泣,本事捅根深 相姦合太極
irene0245 wrote:
這就是老美跟台灣人的做法不同處
為避免麻煩.老美沒完全確認好前決不簽約,但簽了約就一定會照做,
若是這次沒驗到,那下一次的合約就會列更詳細.

刻意隱瞞病情並非指身體有問題,而是誠信原則
就如同去醫院看病時要自己先填一些病史,再讓醫生問診之類的,
即便沒有逐項的進行體檢確認,但日後醫生診斷出了問題,那這段當事人當初的自白就很重要了.

回到原話題,如果有當初這段記錄,如文字或影音檔
即便沒有體檢,相信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畢竟沒有人願意花錢買一個上不了場的球員.

但上了當,終究還是要認...


1.請你不要汙衊台灣人 , 如果你認為你平時的做人處事的家教 , 家風 , 跟洪瑞河是一樣的 , 那是你家
門裡的事 , 請不要托台灣人下水

2.誠信原則就是來自法律的約束和保障 , 不要講一些前後邏輯矛盾的東西 , 這種歪七扭八的東西我以為只當兵時候我寫的那些鬼畫符報搞理財會看到

3.誰上當? 沒有人啊 , 我只看到一個應該去申請金氏紀錄的
以你的資格我相信是不會有甚麼叫不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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