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哥大 wrote:
因為現在是5個人投票...(恕刪)
如果中職訂了這樣的條款
真的對球團有利嗎?
個人認為這樣的條款只會造成中職的球隊無法吸引業餘頂級球員加入
豪哥大 wrote:
rtx_itd wrote:
如果中職訂了這樣的條款
真的對球團有利嗎?
個人認為這樣的條款只會造成中職的球隊無法吸引業餘頂級球員加入
如果是那種拿百萬鎂的當然無效
反正有沒有這一條他都會出去
但台灣之前簽一堆十萬鎂十幾萬鎂就出去的會開始考慮
那種2000萬日幣的也會考慮
如果留下來中職就成功了
豪哥大 wrote:
我再強調日韓職盟早就都有
社會球員回國限制2年不得參加選秀
高中球員回國限制3年不得參加選秀的規定
假使如傳言宋家豪是3000萬日幣去打樂天
他應該會想如果3年後丟回來職業生涯就等於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