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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豪人生」完結篇


豪哥大 wrote:
因為現在是5個人投票...(恕刪)


如果中職訂了這樣的條款
真的對球團有利嗎?
個人認為這樣的條款只會造成中職的球隊無法吸引業餘頂級球員加入
rtx_itd wrote:
如果中職訂了這樣的條款
真的對球團有利嗎?
個人認為這樣的條款只會造成中職的球隊無法吸引業餘頂級球員加入

如果是那種拿百萬鎂的當然無效
反正有沒有這一條他都會出去
但台灣之前簽一堆十萬鎂十幾萬鎂就出去的會開始考慮
那種2000萬日幣的也會考慮
如果留下來中職就成功了

我再強調日韓職盟早就都有
社會球員回國限制2年不得參加選秀
高中球員回國限制3年不得參加選秀的規定

假使如傳言宋家豪是3000萬日幣去打樂天
他應該會想如果3年後丟回來職業生涯就等於結束了



豪哥大 wrote:
如果是那種拿百萬鎂...(恕刪)


人家上新聞嘴巴說說的條款





在你口中

已經是提案

開完會

取得共識

做完投票成立的決議



到底威脅了誰阿
豪哥大 wrote:
rtx_itd wrote:
如果中職訂了這樣的條款
真的對球團有利嗎?
個人認為這樣的條款只會造成中職的球隊無法吸引業餘頂級球員加入


如果是那種拿百萬鎂的當然無效
反正有沒有這一條他都會出去
但台灣之前簽一堆十萬鎂十幾萬鎂就出去的會開始考慮
那種2000萬日幣的也會考慮
如果留下來中職就成功了

我覺得會後患無窮…

條款沒訂好,可能傷人三分,自傷七分…

若是有參加選秀,卻去打外國職棒的就要坐球監…頂級的不說了,肯定不參加選秀。
但領2000萬日元的,一定會留國內嗎?未必…也有很大的可能是比沒這條款以前還更多的球員不參加選秀,直接逐夢…都可以去獨立聯盟維持球感了…人生只有一次,你說他不會想拼拼看嗎?沒有龜毛條款,頂多球團記取教訓,下次人家騎驢找馬時,趕緊釋出更大的誠意,親自登門拜訪,搞不好大谷的例子還有機會在台上演,一搞下去,可能一番兩瞪眼,連報名都沒了…

而且難保未來某人犯了規,但也真的功成名就,結果職棒又來個啥簽賭案,人氣大滑落,人家人氣球星老了要回台,跪接都搶翻天了,還球監勒?結果又因人設事,強詞奪理,那就好笑了…


豪哥大 wrote:

我再強調日韓職盟早就都有
社會球員回國限制2年不得參加選秀
高中球員回國限制3年不得參加選秀的規定

假使如傳言宋家豪是3000萬日幣去打樂天
他應該會想如果3年後丟回來職業生涯就等於結束了


我是都無所謂啦…不過台灣的職棒聯盟真的問題不少,永遠在草創期XD沒有日職/韓職那麼穩定經營也是要考量的…

app700211 wrote:
人家上新聞嘴巴說說的...(恕刪)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關係跟消息來源
反正理事會就快要開了急什麼?
豪哥大 wrote:
因為現在是5個人投票3票通過
其中吳志揚是統一99號球員
還有統一真的敢不玩不像洪家喊喊而已
今天大家要訂的是"未打中職球員旅外防堵條款"
不是"宋家豪選秀後旅外防堵條款"
球員一畢業就任意旅外人才流失中職四隊都受害
所以有高度共識~"預期"將是全票通過


這種水準的聯盟
打了二十幾年只剩四隊
對戰組合看來看去就那幾種
打擊率王只是MLB 3A水準的工具人
還一度要引退
這樣等級的回來都可以拿第一
其他選手到底是啥水準??
統一如果真的要為了一名選秀/一個經紀公司就放棄不玩了
那就趕快收一收吧
確實條款很重要,一定要修訂好沒錯,不過這次繞了一圈峰迴路轉,算是出乎意料!?
恐怕有人早已心知肚明,大家消消氣~
個人淺見...何不取消選秀制度,反正選了也不一定簽的到,不如各憑本事,各自招攬,反正也是外職挑剩或是釋出的...

增加洋將人數,其實也是可以做到某部分的均衡...


app700211 wrote:
提案先過了再來講好...(恕刪)

統一沒簽到其他三隊賺到?
你保證以後其他三隊不會遇到相同狀況


robin0124 wrote:
找工作當然可以多找...(恕刪)

職棒選秀如何能跟一般職場相提並論
亂七八糟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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