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alaTsao wrote:當初郭泓志的封殺令後來是解釋說是封殺他參加青棒國家隊 沒有封殺他參加成棒國家隊這次我也蠻想知道棒協要怎麼凹...(恕刪) 棒協表示:我們是禁止卡馬代表台灣隊打當時所有的國際賽現在12強賽是新生出來,不在當初禁賽的範圍內...現在卡馬的這個劇本,如果翻拍成好萊塢電影的話,一定大賣座對了,也可以改編成AV版的,畢竟AV的元素也不少....
momotetsu wrote:如果最強豆腐店老闆...(恕刪) 死刑犯都可以不能死了曹 還不到死刑的地步 沒辦法改過嗎我支持曹 我只看球技 不看私生活的曹只是接受組頭招待玩女人 但他沒配合呀不玩白不玩 反正我沒打假球魔術強生玩過上萬個女人得aids 還不一樣照樣上名人堂
indulgence wrote:中職不會被人看不起...(恕刪) 有很多球員最後都是查無不法...那他們的冤誰來負責???看到黑影就開槍到底是高道德還是偽善???更不要說連法官都不願意起訴的人...你要怎麼說他真的有問題???還是說隨便"檢察官"嘴砲都可以當作是判決???
supersd wrote:新聞全文林宗成說,...(恕刪) 直接不起訴哪來的無罪定讞???連庭都沒開哪來的無罪定讞???至於證據不足而直接不起訴當然也是正常的...你檢察官拿出的證據都已經2266了...你要法官怎麼起訴???
有罪自然就抓進去了但是就是沒有人都不在台灣打球了還有人想要制裁他他也沒說一定需要誰支持他自由時報:大聯盟則認為小曹無犯罪實證,准道奇延攬。對於小曹的過往,馬丁利今天也說:「我不怕,大聯盟調查過也准許了,他就是我們的一份子。」跟台灣無關了
所以今天有人在跟檢察官陳述一些虛構的內容,這個內容已經嚴重損害你的人格,已經毀掉你的人生,然後這些陳述也被採納,只是你無罪。然後你可以吞下去?我不瞭解這些法律的專業,但這些內容不僅是公開的,白紙黑字寫的清楚,難道沒有任何手段要回真相?還是真相就是這麼傷人?答應打假球,但剛好延賽,所以沒打,所以無罪。這是不是真相?
拿錢沒辦事, 對球團/公司無實質傷害 → 無犯罪事實, 故不起訴or獲判無罪↑↑就法律上而言是這樣沒錯, 但因他曾經意圖傷害球團/公司和顧客/球迷, 球團/公司不想繼續雇用他了, 不行嗎?大聯盟/其他公司願意給他機會, 他在新球團/公司努力工作, 過得新球團/公司拔擢升遷↑↑他在新球團/公司努力獲得回報, 這是他在新球團/公司應得的, 即使如此, 原球團/公司和顧客/球迷就應該釋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