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o989 wrote:兄弟迷,這帽子扣很大,我是台中人,且重屬地更甚一切,會是象迷?! 我是熊迷,牛迷,就唯獨不是象迷 老實講~ 我覺得你反串的機會很大 你真是用心良苦 想激起大家對象隊的反感 不知道現在紐牛搬到高雄去了 你心中的空虛由哪一隊來填啊? 威達嗎?
前人以勇氣,格局,開創等性格走過篳路藍縷,我們應給予尊重,而,要如何能讓這好不容易創造出的局面健康強壯的延續下去,則有待後人以更開闊的心胸,更完善的制度去創造更有利的市場,個人認為,台灣市場絕對養得起四支職業球隊,市場絕對可以更大.另外,既然是職業的,就是商業活動,就是要營利,球員就等同商品,為商品創造更大的價值(及商品本身的自營)就是營利所在,讓消費者認同就能提高消費的可能.(企業該有那些責任,這部分都有數不盡的書籍記載了,不用多說)總之一句話:把公平的制度建立好,把商品價值提升,棒球這項商品在台灣一定行的.